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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研究生办法


  三、接收程序:
  1、经审核,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接收函。
  2、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接到接收函后,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参加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并完成个人电子信息采集及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报名时间:
  (1)10月份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届时请参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2)11月份采集个人电子信息、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届时请参见所属报名点公告)。
  采集个人电子信息、现场确认地点为:
  (1)北京高校推免生:在我校报名点办理;
  (2)外地高校推免生:在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
  3、推免生网上报名须使用教育部分发的推免生校验码,校验码由推免生本科毕业学校负责分发。
  4、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网报结束前一周将加盖北京市研招办公章的《推荐免试生登记表》和在校历年成绩表(加盖校教务处公章)(如复试报到时已提交成绩表,则可不用提交)寄至接收学院。
  5、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于入学当年的3月下旬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具体事宜请于2013年3月中下旬登陆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查询相关通知。
  6、经审核,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的推荐免试生发录取通知书。
  7、我校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于新生报到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特别说明: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四、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pgs.ruc.edu.cn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详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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