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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
  3、初试时间:
  报考专业为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时间如下:2014年12月27日。
  报考专业为其它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时间如下:2014年12月27日、28日。
  4、初试地点: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的考生,初试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
  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
  5、初试科目: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科目二:英语2(满分100分)
  科目三:经济类综合能力联考(满分150分)
  科目四:金融专业基础(满分150分)
  6、初试成绩查询: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5年3月上中旬登陆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n),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2015年3月中下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4、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对报考专业学位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上述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
  (2)外语笔试(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0分)
  (5)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要加试。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6、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及以下材料前来复试:
  (1)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红章);
  ②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2)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红章);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报考非全日制学习的考生复试时还应提交工作简历证明(须包含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年限证明,如工作证等)。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7、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六、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根据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依情况同我校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培养期总计:全日制共为6.9元/学年(学费暂定,最终执行标准以北京市教委等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5年5月中旬。
  七、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户口关系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培养和日常生活在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
  国际学院位于苏州工业园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内,具体情况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学习生活指南》。
  八、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九、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招生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网站:http://pgs.ruc.edu.cn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咨询电话:(0512)60625228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网址:ic.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58号
  邮编:215123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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