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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青海师范大学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入学考试时间、方式
  1、考试时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和招生单位组织考试相结合。全国联考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2、教育硕士考试科目为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课和政治理论四门。其中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为联考科目,全国统一命题。专业课和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
  六、复试与录取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精神,复试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复试科目为专业课、政治理论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录取名单将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的工作业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
  七、学习方式
  录取为我校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将根据教育硕士各学科方向培养方案进行在校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两段式培养,根据在职人员工作特点,实行半脱产(寒暑假集中在校进行课程学习)学习方式,完成在校课程学习(在校课程学习不得少于500学时)后采取在职兼读方式完成论文撰写,学习年限二至四年(一般为三年)。论文通过评审,学生提出答辩申请,答辩资格审查通过,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八、学位授予
  学员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在校学习时间500学时、修满课程学分(一般为40学分)、完成规定的科研任务,通过学位外语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九、学费
  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十、复习资料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全国统一教材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专业课参考书等复习资料可到当地书店购买。也可与北京师范大学硕博考研书店联系(可办理邮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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