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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青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有关要求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单位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准确填写真实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信息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不发给准考证。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准考。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同等学力的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在复试时提供本科课程学习成绩证明材料和已鉴定或发表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我校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中国古典文献学藏族古典文献方向、中国史藏族历史文献学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的人-机语音交互、藏语智能信息处理、藏语自然语言处理、藏语计算语言学与机器翻译、图像处理与计算机视觉方向的考生外语语种可选择梵语。
  6.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院(系)、专业、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并保持一致。如出现相关内容不一致,则由我校指定参加应试科目。
  7、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七、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2.初试日期:2014年12月27-29日。
  3、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考生于2014年12月25日——2014年12月29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请注意准考证上公布的考试地点及时间。
  3.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4.按照教育部教学司函[2007]55号文件,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政治理论、外国语科目的满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的满分值为300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为大学本科阶段专业基础课的综合考试,考试内容为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以及相应能力。我校体育学学科下的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学校按照统一要求自行命题,满分为300分。2015年对教育学、心理学、中国史等三个一级学科采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5.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管理高级专门人才选拔、培养需要,教育部规定从2009年起对经济、管理类专业使用的数学三和数学四合并,合并后的的科目名称仍为数学三,使用原数学三和原数学四的学科专业,全部使用数学三。我校2015招收的的区域经济学属于此范畴,2015年我校区域经济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数学三。
  6.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初试科目调整及命题形式改革的通知》(教学厅[2008]11号)要求和我校实际,2015年我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为理学学科,第三单元、第四单元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软件工程专业为工学学科,第三单元考试科目必须采用联考的数学一或数学二,我校采用数学二,第四单元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
  7、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考试科目按有关规定采用国家统一命题科目,即第一单元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第二单元为英语二。
  8、社会工作硕士四个单元考试全部采用国家统一命题。
  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5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8、全国统考的政治理论、外语、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8.初试科目均为笔试。
  9.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由学校通知考生。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划定后统一公布。
  10.全体复试考生须测试外语口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笔试)2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的加试科目在初试合格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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