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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青岛农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2、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通过我校录取分数线后,在指定的时间与地点,持资格审查表原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工作
  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为两年)。考生当年只可选择我校的一种专业学位报考。“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英语语种的全国联考,参加其他外语语种考试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编写了《2005-2007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GCT真题精解》,现已开始征订,需要者,请与我校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办公室联系。
  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08年10月25日、26日。地点及具体安排请在现场报名时确认。
  第二阶段,达到我校GCT成绩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将于2008年12月期间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grad.qau.edu.cn。
  根据我校研究生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我校GCT成绩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我校申请参加相应专业学位的专业考试。持有2007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持此成绩向我校同一专业学位(及领域)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考试(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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