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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0年研究生考试用具的使用通知

  报考北京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进入考场,除使用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参加入学考试以外,还可以根据以下说明携带相应的考试用具:

  一、以下所列考试科目可以使用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算术计算器:



命题单位 科目名称
教育部 数学(一)
数学(三)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数学科学学院 金融数学基础
物理学院 普通物理
普通物理(三)
固体物理
电磁场
原子核物理
普通天体物理学
电子技术
大气探测学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综合化学I
综合化学II
生命科学学院 物理化学
人口研究所 人口学综合考试(一)
人口学综合考试(二)
人口学综合考试(三)
老年学综合考试
工学院 综合考试
工程力学综合
固体力学综合
流体力学综合
一般力学综合
自动控制理论
系统与控制原理
材料科学综合
能源与资源综合
综合考试(物理学与化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物理化学
环境工程
普通化学
环境工程基础
大气物理学基础
分子医学研究所 神经生物学
北京大学医学部 卫生综合
化学综合
物理化学

  除以上科目以外,其它考试科目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二、报考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数字艺术创作方向命题创作专业课考试要求

  校方提供4开素描纸两张,草稿纸(8开)一张,考生自备画具(画板、直尺、铅笔、橡皮等)。考生严禁携带参考书、图片、速写本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场,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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