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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8年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根据教育部、北京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文件,现将我院2018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初审及复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推免生拟录取名额

  全部专业总计6人。

  二、推荐免试资格

  校内外推免生提交初审材料的基本条件是该生为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通知中所列院校)。

  本校内学生原则上专业总成绩(不含非专业选修课)排名须在同专业学生总数前50%以内,英语四级优秀或六级通过。

  推免生要取得推荐学校的推免资格(名额)。

  三、申请材料、办法及截止时间

  (一)时间安排

  有意者须于2017年9月15日(周五)上午9:00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达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过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以纸质材料提交为准,以收到材料为准,不以邮戳为准,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红六楼110室,艺术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电话:62759179)(邮编:100871)

  备注:信封上请标注“2018推免材料”字样。请尽量寄送顺丰快递。

  (二)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2份(在我校推免申报系统中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bm/);

  2、北京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在我校推免申报系统中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bm/);

  3、北京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3封,即需要3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在我校推免申报系统中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bm/);

  4、北京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信息表1份(在我校推免申报系统中打印,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bm/);2017年9月8日至18日,开通北京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所有申请北京大学的推免生,须登录此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和打印《北京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信息表》

  5、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6、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7、外语水平证明1份。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北京大学本校推免生申请攻读本院系研究生可提交上述1、2、4、7项各一份,外校及本校跨院系申请的推免生须向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

  (三)注意事项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入围复试名单将于申请截止后公布,请留意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网站通知。

  四、复试规则:

  1、实行差额复试

  2、复试方式:

  (1)学生须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50%。

  (2)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

  (3)笔试或面试的成绩按百分制,或最后换算成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其一不及格者则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7年9月22日(周五)上午8:30-10:00。

  笔试地点:北京大学红六楼108室

  2、面试:

  【美术学专业】2017年9月22日(周五)上午10:10开始,

  【艺术学理论专业】2017年9月22日(周五)上午10:10开始,

  【戏剧与影视学专业】2017年9月22日(周五)上午10:10开始,

  所有面试地点:笔试结束现场通知。

  复试考生提交材料要求:复试考生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以及相关获奖材料的原件,届时出示并提交至我院教务工作人员审核。

  六、待录取相关工作

  1、被接收的推免生还须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选择报考志愿、缴纳报名费、接受复试确认、接受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2、院系的待录取名单经全部推免生确认完毕后,由院系在10月25日前完成上网公示。推免生可登录艺术学院网站或研究生院硕士招生的录取信息网页查询待录取公示名单。

  七、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待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待录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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