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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大学哲学系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1、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要求(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公布),每一位申请推免的学生须提供完整有效的申请材料,材料不完整者取消推免资格。其中成绩单以及成绩排名,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2、申请者应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关心他人,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秀,遵纪守法。
  3、凡经教育部批准有推荐资格的全国高校应届的本科应届毕业学生,三年学习总成绩排名原则上在本年级、本专业前5名或前20%者,并具有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学生,有申请资格。
  4、校内学生凡成绩排名进入前60%名者,有申请资格。
  5、本系学生凡成绩排名进入前75%者,有申请资格。
  6、所有申请材料请于2015年9月18日下午5点前送达哲学系教务办公室(人文学苑2119),快递材料请务必使用EMS或者顺丰快递,过期不再受理。
  7、所有申请者,按照所提交的合格材料择优进入复试。
  8、凡申请哲学系推荐免试者须通过我系的复试。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项。笔试为外语(40分)和哲学(中、西、马各20分,逻辑学逻辑学专业60分逻辑)基础知识,成绩为百分制,考试时间为150分钟;面试由各专业教研室组成的专业小组组织进行。面试与笔试成绩的权重各为50%,有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
  9、复试时间和地点与复试名单于9月21日在哲学系网站公布。
  申请的具体程序及所需提供的材料请参照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办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


  北京大学哲学系
  2015年9月10日


(实习编辑: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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