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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关于对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审查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大学有关规定,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现对2020年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审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审对象

  我院所有拟录取的2020级研究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及留学生)。

  二.政审及调档流程

  1.所有拟录取的2020级研究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及留学生)务必于2020年6月5日17:00前填写问卷https://www.wjx.cn/jq/80309540.aspx,内容主要为信息核实和统计。

  2.学院发放调政审函(含政审表)、调档函

  外校考生:默认通过顺丰到付寄送,收件地址须通过上述问卷填写,2020年6月5日前务必反馈;

  本校考生:直接发予学生所在院系政审经办老师;

  3.相应单位开具政审证明、转寄档案(具体要求见下文三、四部分);

  4.政审表由单位或本人寄回,截止时间6月15日;

  5.档案必须由单位寄送,非应届考生6月15日前寄到,应届考生由于高校统一归档,可延迟至7月31日前寄到。

  三.政审要求

  政审表将随调政审函一起发放,由学习或工作单位党委、单位,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完整,盖党组织公章后寄回我院。注意:

  1.鉴定人必须签字或加盖签名章,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党委或党总支公章,若此两章都没有,则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只签名或只盖章无效);

  2.政审表个人承诺及以上部分,可以打印填写,不要求必须手写。需注意: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须由所在学习(工作)单位/存档单位/居住地单位填写,不可线上输入后打印填写,务必手写完成;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处不得由学生本人填写,否则政审表无效;

  3.未参加工作的非应届生,其档案保管单位需要出具一份政审表(包含档案情况),考生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有关机构也需要出具一份政审表,主要说明居住期间有无违法活动、有无加入邪教组织等;

  4.档案未存放在工作单位的非应届生,工作单位和档案保管单位需分别出具一份政审表;

  5.若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过,每个单位皆须出具政审表,审查时间能够连续接上;

  6.政审表务必于6月15日前使用EMS寄到我院(以邮戳为准)。切勿将政审表放在档案中寄送。

  四.调档要求

  1.由单位统一寄送,不接受个人寄送档案;

  2.非应届生档案6月15日前寄到我院,应届生档案7月31日前寄到我院。请勿将人事档案送到我校研招办。

  五.注意事项

  1.按学校规定,人事档案或政审材料未按期到达者按不予录取处理;

  2.政审期间考生必须保证研究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可用;

  3.如报名时提供的档案所在单位和地址变更,请提供书面说明,本人签字确认;

  4.如需快递单号,请邮件咨询,邮件主题为“姓名+现单位+顺丰单号”;

  5.对政审合格者,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批准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和时间请联系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研究生报考和专业设置等问题也请联系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6.邮件咨询须实名,并附个人联系方式。

  六.政审表及档案接收地址

  单位名称:北京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逸夫贰楼3215室

  邮编:100871

  联系人:赵老师

  咨询方式:pkusessxgb@163.com

  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党委

  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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