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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大学新材料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说明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现将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复试要求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流程

  1.院系公布复试工作说明和复试名单,考生登录院系网站查询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2.缴纳复试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次,由院系于复试前收取。

  3.考生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接受复试资格审查。

  4.考生于复试前提交复试材料并参加院系组织的复试工作。

  5.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须在复试期间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三、材料清单

  1.资格审查材料

  院系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时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①类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②、④类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③类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核心期刊已发表学术论文全文

  注:

  考生类别参见《新材料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说明》普通招生报考条件。

  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

  若院系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提出疑问,考生应配合院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2.申请材料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报到时提交如下材料: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打印。

  登录规则:

  用户账号为“bd2018”+报名号(北京大学报名点);“wd2018”+报名号(非北京大学报名点)。用户初始密码为考生本人出生日期的8位数字。例如:用户账号bd2018110112345用户密码19801001。考生登录后点击右侧“网上报名”按钮,在项目列表中选择“硕士研究生招生”,点击左侧的“复试相关表格”即可下载到本地后再打印。

  (2)个人陈述。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填写。

  (3)北京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中规定的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其它材料,包括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4)符合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复试材料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复试前准备3分钟英文自我介绍及10分钟PPT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概况、成绩排名、奖励荣誉、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须在复试期间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四、复试安排

  1.报到

  时间:2018年3月20日13:00

  地点: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G栋209室

  2.复试

  时间:2018年3月20日14:00

  地点: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G栋209室

  3.笔试(仅限同等学力考生):

  科目一:《物理化学》3月21日9:00-12:00G209

  科目二:《材料科学基础》3月21日14:00-17:00G209

  注:未按时报到或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复试细则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及外语水平等。

  考察方式:学院采用分别面试的形式进行差额复试,申请人应向面试组作报告,由复试专家组成员根据考核内容对每位考生分别独立打分,考核过程将由面试秘书进行全程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须在复试期间加试两门专业课笔试。

  六、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构成,拟录取名单依据总成绩名次确定。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七、招生咨询

  陈老师*************chenyan@pkusz.edu.cn

  注:

  1.复试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等由考生自行解决。

  2.由于时间紧急,我院不再发放书面通知。请复试名单所列考生看到本通知后,于3月18日之内发送邮件至招生负责人邮箱(chenyan@pkusz.edu.cn),说明是否参加我院复试工作(邮件标题为“统考复试+姓名+是否参加复试”)。参加复试者请按复试说明准时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我院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材料学院

  2018年3月9日

  新材料学院2018年硕士统考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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