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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海洋大学考研复试办法


       8.各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调剂考生。
       9.除旅游管理及项目管理外,其它专业一律不接收在职调剂考生。
       10.调剂考生和一志愿考生一起参加复试。
       1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仅作为其能否进入复试的资格,不计入总成绩。
       录取工作要求
       (一)招生计划的使用
       1.各单位根据考生初试及复试考核情况,按照《2014年硕士招生计划分配表》下达的计划,确定本单位拟录取名单。各单位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计划分配数,各学院可在本学院计划指标内对各专业招生指标适度进行调整(有调剂专项的专业除外)。
       2.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学位专业使用。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单独考试考生的录取不占用学校下达的计划。
       4.各单位可确定部分建议录取考生作为候补录取人选。
       5.全部为一志愿考生的专业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排名;含调剂考生的专业,一志愿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名,调剂考生按照复试成绩排名。
       (二)录取类别及学习方式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脱产”与“在职”两种形式。“脱产”学习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仅限“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脱产考生),其人事档案应在入学时转入我校,如未能转入,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在职”学习的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三)学费
       我校2014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尚未确定,待学校研究决定后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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