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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接收推免硕士生安排


  (五)录取
  1.招生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接收名单。对拟接收的申请者发给正式接收函。
  2.收到正式接收函的学生须到其所在院校取得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收到拟录取函后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3.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招生单位上报教育部及中科院审批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每年6月)。
  4.通过我所复试但最终未取得免试推荐资格者,如报考我所研究生,上线后将优先录取。
  5.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查证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6.学术型推免生可选择硕博连读或直接攻博(学制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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