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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硕士专业介绍:自然地理



  (五)研究方向
  本学位点根据自然地理学学科的特点,结合宁夏及周边地域特色,突出学科交叉,共设三个特色研究方向:全球变化与生态安全、荒漠化与水土保持、自然资源开发与持续利用。
  1、自然资源开发与持续利用
  本研究方向以自然资源学的基本理论为指导,立足宁夏乃至周边地区,在区域资源分析及动态模拟、自然资源利用与规划管理、自然灾害、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等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学术界具有一定的影像,并得到社会的高度认识。
  在理论和实践上,以自然资源学的理论为基础,汲取区域自然、经济、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强调学科交叉,多视点系统解析,注重对干旱半干旱区水资源、土地资源的分布、结构、特点、影像因素,运用机制和演化特征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模拟,探讨其发展规律和优化调控方法措施,建立了典型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体系,多数研究成果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所采用,真正起到了科研服务社会的作用。
  今后本研究方向主要围绕气候和水土资源的综合评价分析、管理,在区域规划开发利用及自然地理理论方面有重要作用。其研究内容主要有:自然资源利用规划与管理、水资源与水环境、区域评价与规划、自然灾害研究与防治、可持续发展研究等。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地理学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做出更多的标志性贡献。
  2、全球变化与生态安全
  本研究方法从全球变化与生态的视角,立足宁夏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特点,重点探索干旱区生态系统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响应方式、响应途径、作用过程、动力机制及未来可能的变化趋势,从而为保障旱区生态系统稳定健康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地区生态建设及安全。
  在理论和实践上,把自然地理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成熟先进的技术方法应用于具有宁夏地区特色的生态系统中,通过长期的不同生态系统的生态监测和生态评估,实现不同尺度地理单元生态系统变化与全球变化之间的相应机制的确定,分析未来变化趋势,提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生态对策,为全区生态建设、生态经济发展、生态安全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性建议。
  今后,本研究重点开展以旱区生态系统作为研究对象,继续加强不同生态系统的生态监测及生态评估,围绕全球气候变化与旱区生态系统的响应机理,进行旱区生态系统在大气温室气体变化中的功能;水、热变化对旱区生态系统的影响及适应机理;典型动、植物种类对未来气候演变的响应和适应机理三个方面的研究,构建区域生态系统的变化与全球变化的关系体系,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荒漠化与水土保持
  本研究方向以生态工程、地貌学、灾害学等理论为指导,立足宁夏乃至周边地区,围绕干旱半干旱区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水土流失与荒漠化开展相关研究,形成的自己的特色,在学术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并得到社会的认同。
  在理论和实践上,以干旱半干旱区的自然地理特点为背景,汲取生态工程的成功经验和方法,突出学科交叉与多视点系统分析。注重干旱半干旱区荒漠化、水土流失的特点、影响因素、运行机制和演化特征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模拟,并在野外开展生态实验。
今后,本研究方向主要针对宁夏及毗邻地区风蚀、水蚀及二者交互等荒漠化类型,研究土壤侵蚀的发生机制、发展规律和影响因素,应用现代水土保持理论与地理信息技术,开展荒漠化现状调查与监测、土壤侵蚀发生机制,综合防治技术和土地整治与合理利用技术、模式的研究。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计算
  1.课程设置原则
  (1)理论课设置以能读懂本专业学术论文为目的,设置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课程。
  (2)以能熟练运用本专业常用的实验方法、野外调研方法、计算方法、分析方法等研究方法为目的,设置本专业必需的案例分析与强化训练课程。
  2.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按类别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课程设置见附件1。
  3.学分计算
  第一外国语17学时计1学分(136学时),其它课程 17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34学时计1学分,补修课不计学分。
  总学分为42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为35学分(学位课课程不少于25学分),必修环节学分为4学分,创新能力3学分。
  学位课课程:25学分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4 学时 )2学分。
  自然辩证法 (51学时) 3学分。
  第一外国语(136学时) 8学分。
  专业共同必修课共6学分。
  研究方向课共6学分。
  非学位课课程:10学分
  选修课10学分。
  跨学科、专业和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研究生,需补修宁夏地理、中国地理、遥感地学分析3门课程(不计学分)。

  必修环节:4学分
  (1)教学实践和专业实习2学分
  教学实践与专业实习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每位硕士研究生都必须参加,其评价材料是申请学位的必备材料之一。
  ①教学实践1学分。在第二学年开展教学实践活动,方式包括辅导本科生有关课程,指导实验、协助指导毕业设计(或论文)、野外实习等,累计时间4周。教学实践成绩不合格者必须再次进行实践,再次实践成绩仍不合格者,按必修课程不及格处理,不得参加论文答辩。教学实践必须在导师亲自指导下完成,完成后填写《宁夏大学研究生教学\专业实习考核表》,经指导教师及院、系审核后归入本人档案。
  ②专业实习1学分。包括课程实习和专业综合实习两部分,累计时间不少于4周。
  课程实习0.5学分,包括《水土保持理论与实践》、《风沙动力学与干旱区地貌》、《自然地理学》、《资源与产业布局》等课程。每门课程实习时间为1-3天。课程实习成绩不合格者必须再次进行实习,再次实习成绩仍不合格者,按必修课程不及格处理,不得参加论文答辩。课程实习由任课教师编写实习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完成。实习结束后,由研究生撰写提交实习报告一份,并填写《宁夏大学研究生教学\专业实习考核表》,由任课教师给出实习成绩和评语。
  专业综合实习0.5学分,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累计时间4周。由导师组确定实习方案和计划,每次实习指导老师不少于3人。专业综合实习成绩不合格者必须再次进行实习,再次实习成绩仍不合格者,按必修课程不及格处理,不得参加论文答辩。实习结束后,填写《宁夏大学研究生教学\专业实习考核表》,并由实习指导老师和学院做出相应书面鉴定。
  (2)文献综述、开题报告1学分
  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要结合课题研究方向和具体的研究领域进行,参考文献不得少于60篇,其中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20篇,文献综述报告不少于4000汉字。
  (3)学术报告1学分
  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十次以上学术报告活动,其中至少参加一次区外学术报告会,每次学术报告活动结束后,硕士研究生本人应手工填写学术报告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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