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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2013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办法


  三、复试形式其复试分数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对考生的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教学技能、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的考察。所有专业均须进行专业课笔试。笔试试卷和面试记录等复试材料妥善包管和存档,复试结束后,各有关院(部、中心)要及时将复试成绩及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科目:政治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政治理论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参加政治理论考试或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时间每名考生不少于15分钟(每位复试考生准备一个45分钟的教学设计,面试时用10-15分钟时间说课,说明对该堂课程的设计思路、教学方法、教学目标及流程等,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现代教育技术专业领域需要准备PPT,其它专业领域不需准备)。
  四、复试时间安排及录取
  我校定于2014年1月11日??12日进行复试。1月11日上午8:30—11:30考生到我校研究生院(B区研究生院大楼)二楼大厅报到。下午1:00—5:30进行政治理论笔试。1月12日在各学院进行专业课笔试、面试。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占50%。按排序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五、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检查。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等信息应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院(中心)受理投诉和申诉应及时上报校监察处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在一周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期间,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研究生院、校监察处将监督、抽检和配合各院(中心)的工作,以确保今年我校在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考生设立投诉电话(0951-2061096)。
  六、其他事项
  1.参加复试时必须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遇特殊情况无学历原件者,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待我校确认证件无疑后方可参加复试。《备案表》必须有12位在线验证码。无身份证原件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近期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2.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宁夏大学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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