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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学院200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西北政法学院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以法学为主要学科特色,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府。学校坐落于闻名世界的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南郊,是西北地区法律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律信息资料的中心和我国高级法律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学院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并于1998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是我国第二批获得授权的法律硕士培养单位。迄今招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1131人,已有458人被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2005]36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5]34号)以及陕西省学位办[2005]29号文件的通知,我院今年继续开展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工作(专业学位代码:410100),面向全国招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三项条件者,均可报考:

  1、学历: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2、工作经历:有5年以上实务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31日;

  3、职业类别: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各级人大机关干部、律师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二、报名方法与报名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凡报考我院的考生,请按以下程序完成报名:

  1、资格自审

  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请先认真了解并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并通过了考试,本院亦不予录取,责任由本人承担。请各位考生务必以诚信负责的态度报考。

  2、网上报名

  登录陕西省学位办指定的报名网站:http://xwb.shaanxi.gov.cn,打开相关网页按要求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注意:报考者可以随时浏览、修改和打印本人的报名信息;另外,务必保存好提交信息时所得到的网报编号,现场报名时要用。

  网上报名的时间是:2005年7月8日8:00-7月26日24:00.凡错过网上报名时间者,本院不予现场补报。

  3、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后到指定的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领取并认真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签名确认。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报名考试费: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及学位中心文件规定,为240元。

  现场报名时间:7月28日-7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现场报名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00号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办公楼。

  4、陕西以外地区报考我院的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5.html)查询公布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上报名开通与截止的时间,并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登录有关考区网上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7月28日—31日,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三、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

  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的科目和时间是:

  (1)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10月22日8:30-11:30

  (2)英语(报考我院仅限英语语种)10月22日14:30-17:00

  (3)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10月23日8:30-11:30

  以上3门考试科目均实行全国联考。

  凡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达到我院初试合格成绩者,可以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复试。复试的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面试内容为法律职业素质综合考查;复试费为150元;复试时间一般在每年春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录取标准与录取人数

  1、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须向我院研究生部提交下列文件:

  (1)《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该表由考生在我院研究生部网页(http://kaoyan.zfyuan.com)或“学位中心”主页(http://www.cdgdc.edu.cn/scb.zip)自行下载,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1份。

  2、我院录取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考生时,将综合考虑下列因素,择优录取:

  (1)考生必须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2)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我院设定的最低标准,并且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面试;

  (3)考生能否提出表明具有良好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执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证明文件,包括执业中获得的各种荣誉、奖励证书;

  (4)对在少数民族地区从事政法工作的少数民族考生予以录取上的优惠;

  (5)具有保障攻读学位所需要的正常的身体条件;

  (6)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录取总额的20%.

  3、我院2005年拟录取的人数不超过280名。

  五、学习期限、攻读方式与学费

  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的学习期限为3年。

  采取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紧密联系的原则、集中授课和平日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攻读学位;每年集中授课2次,每次学习时间大约8周。

  攻读学位期间不得转学。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核准的教育收费标准,学费为每人每年9000元(不含教学材料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六、学位授予

  修完我院《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授予国务院学位办统一颁发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应试准备和复习指南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法律硕士联考的命题依据是以下两种已出版的考试大纲: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

  (2)《2005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版第2次印刷。

  以上两种考试大纲是保证考生正确复习的重要指南,可在当地法律类书店购买。此外还可以自行选择相关科目的统编教材作为辅助参考材料。

  复试阶段政治理论科目的复习材料,可参考秦宣、徐志宏主编《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本部恕不提供上述复习材料。

  八、其他事宜

  报考我院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考生的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及其他通知等,均可通过登录我院研究生部网页查询或下载。

  网址:www.nwupl.edu.cn或直接登录http://kaoyan.zfyuan.com

  传真:************

  咨询电话:************

  邮政编码:710063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招生科

  欢迎垂询,欢迎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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