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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复试及录取
  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包括应试科目总分和单科分数)之后,根据当年的生源状况,原则上按照120%比例划定我校当年复试分数线,复试一般由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等方面的考核构成。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将在复试时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为笔试,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
  复试一般在4月进行。我校将在4月初公布有关复试和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下列文件:
  1.往届生须提供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及在线学历认证报告或手工认证报
  告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考生本人政审材料原件1份。
  六、学习期限、攻读方式与学费
  我校招收的法律(法学)、国际商务、新闻与传播三个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期限为2年,其他各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期限为3年,均为全日制。
  根据国家政策,2015年我校对招收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全部收取学费,标准为专业学位学费每生每年9000元,学术型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研究生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七、应试准备与复习指南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三请按照教育部《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考英语/政治/数学三考试大纲》复习。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学校不再指定参考教材和其他参考资料、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试题。
  八、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九、其它事宜
  除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外,我校不再为考生寄发其它书面通知材料。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或其它有关事宜的通知,均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邮政编码:710063
  电话:(029)85385134;传真:(029)85388834
  网址:http://grs.nwupl.cn/index.asp
  传真:(029)85388834
  咨询邮箱:yjszsk@163.com
  研究生招生相关学院联系方式:
  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通过招生目录查询该专业所属学院,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信息:
  学院代码学院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001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029-88182772薛老师
  002经济学院029-88182680徐老师
  003刑事法学院029-88182614杜老师
  004民商法学院029-88182611李老师
  005经济法学院029-88182621曹老师
  006行政法学院029-88182640魏老师
  007国际法学院029-85385196何老师
  008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029-88182765李老师
  009公安学院029-88182755廉老师
  010新闻传播学院029-88182727董老师
  011法律硕士教育中心029-85385137王老师
  012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院029-85385939谭老师
  013外国语学院029-88182714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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