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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2015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五、复试工作安排
  1.各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协调和负责学院的复试工作;各学科应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的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各学院在复试前,应将复试工作方案(见附件3)报送研究生院,报送时间截止3月19日,复试工作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各学科复试工作专家小组名单;
  (2)各二级学科招生计划、已录取推免生人数、参加复试人数;
  (3)学院设定的所属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的复试分数线,设定原则一般不低于下达招生指标的120%(不含推免生);
  (4)复试工作流程和复试工作时间表(包括复试时间、地点)。
  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复试方案后,各学院方可开始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分数线、时间及地点等经确定后不得更改,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2.各学院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可打印复试名单,并及时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本人(发复试函或电话通知)来校进行复试,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复试政审表。
  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往届生由学院根据《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审查表》审核考生的照片、证件号码、《准考证》和学生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并且审查人要在《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并对审查结果负责。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同等学力、单考生及强军计划考生于3月19-28日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到学院进行复试。单考及强军计划考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考生于3月26—3月27日到各学院领取体检表,再到我校校医院参加体检,检查完的体检表上交报考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各学院应对考生的体检单进行核实,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复试方式按照《西北工业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执行。复试情况要必须如实记录在《西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单》上,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并责成专人进行文字记录,还可以采用录音、视频等媒体进行记录,并负责保管有关资料。
  5.复试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并通知考生来校复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校参加复试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6.符合复试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成人高考、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跨专业考生应加强复试,复试必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均为笔试,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MBA、MEM、MPA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再加试,可直接参加复试。
  7.各学院必须在3月30日前结束复试工作,并向考生公示复试结果。
  8.各学院应于3月31日起将录取信息录入研究生网上录取系统网站。4月3日将拟录取名单和各类考生的材料(包含《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审查表》、《未录取考生名单》(附件7)以及《各学院参加复试教师组成信息表》(附件6)交回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各学院在研究生院领回拟录取名单进行核对,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研究生院。
  9.推荐免试生、研究生暑期学校学生复试工作已完成,原则上不再进行复试,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1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工作
  (一)校内调剂政策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调剂政策
  (1)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2)第一志愿报考照顾学科的考生若要调剂到非照顾专业,必须符合调入专业所在学科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3)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4)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5)调入学科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相近。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政策
  (1)初试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并达到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2)第一志愿报考MBA、MPA、MEM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
  (3)调入学科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相近。
  (4)各学院须首先保证第一志愿报考所在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符合该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优先参加复试,若仍有复试空缺名额,可由其他符合调剂政策的考生进行调剂。调剂考生须按照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复试环节要求进行复试。
  各学院具有调剂生源的学科须按照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进行复试成绩和总成绩排序和录取,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中成绩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空缺名额可用于录取成绩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
  3.调剂程序
  符合我校调剂政策的考生,需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附件4)。
  (1)对于第一志愿已经上线的考生,由一志愿报考学院和调入学院在《西北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到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领取自己的《体检表》及《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审查表》,并到调入学院进行复试。如果在本学院内部调剂,只在《西北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拟申请学院”栏盖章。
  (二)校外调剂政策
  校内考生调剂到校外
  对于达到我校基本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国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向外校调剂申请表》(附件5)申请调剂到其他院校,调剂工作待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方可进行。由考生本人直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调剂到外校的手续。
  按照我校政策,我校一律不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

  七、其他工作
  1.对录取考生的调档工作由各学院完成,可在复试结束后将调档函发给拟录取考生。政审工作由各学院安排进行,按照有关规定对政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须对考生进行专门心理测试,并将结果提供给导师,确保录取的考生心理健康。
  往届生要求在4月20日之前调档,应届生可在7月底前调档,在9月1日前要将录取考生档案按规定送到我校档案馆。
  2.对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各学院政审结果以及与定向培养考生签订录取合同后确定录取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通过后,发出录取通知书。
  3.已经录取的推免生、统考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参加今年的就业,应在2015年9月按时入学。若有学院批准推免生、录取的应届生参加2015年分配,将在2016年硕士生招生工作中减少该学院的免试生指标和招生指标。

  八、工作进度安排表
  附件:
  附件1西北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
  附件2西北工业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附件4西北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
  附件5西北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向外校调剂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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