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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三)初试科目:统考的初试科目为三门或四门(教育学、医学二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四门)。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3-日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6-西医综合均为全国统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四)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五)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15年9月)、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复试形式:笔试与口试。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具体为:①外国语听力和口试测试;②专业课考试;③专业技能考试;④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指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体格检查
  (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五、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南通大学研究生处及招生院系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其他类别需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录取考生于2015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六、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yjs.ntu.edu.cn/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南通大学主校区逸夫楼6号楼120室
  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yzb@ntu.edu.cn
  七、其它说明
  1.按照国家政策,从2015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学费,学术型每生8000元/年、专业型每生10000元/年,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硕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档案不到学校者视为有固定收入)发放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院系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2.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15年录取的硕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1200元/学期·人,2015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院系计划外名额招收的硕士生和定向就业类别(不转档案)硕士生原则上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3.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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