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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2011年研究生拟录取后有关工作通知

  一、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基本结束,日前我校正在进行拟录取库的上报工作。2011年我校人事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按照考生填写的录取通知书的接收地址在国家录取检查后统一用EMS寄发,预计时间在5月底,请需要更改接收地址的考生须在5月20号前更改完毕。


  二、国家大区录取检查将在5月中旬进行,后期增加的部分调剂考生的拟录取通知以教育部调剂系统拟录取通知为准,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拟录取名单不再更新。
 

  三、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有关规定,拟录取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点击下载) 或《委托培养协议书》(点击下载)。考生须于5月5号前将签订好的协议书(一式三份)并用邮政快递(EMS)形式寄送我办,封面务必注明“硕士定向协议书”字样。待我校研究生处审核盖章,省招办、教育部审批,考生正式录取后,我办再将其中两份协议书分别寄给定向培养单位、考生,其中一份由我校保存。
 

  四、关于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的说明:
  江苏省的党员介绍信,直接开到南京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外省和部队的党员直接开到中共江苏省教育工委组织处。委培、定向的硕士研究生,组织关系不需要转入学校。
  关于户口迁移的说明:
  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户口迁移至南京市栖霞区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也可以不转户口。户口迁移证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出生地等项要详细填写,而且与本人身份证相同项目中的内容必须一致。
  

  五、请所有拟录取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尤其是国家录取检查期间,否则因联系不到造成无法录取,后果自负。
 

  六、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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