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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者,且符合相关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同等学历考生报名时须确定两门加试科目;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招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招生人数

    2009年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280名左右(含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及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各学科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网上报名日期:2008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届时以国家教育部通知为准,考生可向当地报名点咨询。

    四、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08年11月10至14日。

    五、报名地点:全国各报名点。

    六、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届时详见我校研招办网上通知。

    (二)报名信息确认(2008年11月10日至14日)。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到报名点凭网上报名号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交纳报考费。

    (三)未尽事宜详见报名点通知。

    七、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09年春节前二~三周左右,具体见准考证。

    (三)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两门业务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涉及考试改革的学科门类除外)

    (四)复试: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科研能力、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复试内容为:①英语听力考试;②专业课笔试;③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历加试在复试中进行。加试科目见招生简章。

    八、有关政策

    (一)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外,我校还另行发给助教津贴、助研津贴和助管津贴。

    (二)我校对优秀硕士生实行提前攻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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