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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京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初试具
  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一)2014年12月15日-
  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科目及相关情况见附件《南京工程学院2015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复试时间:2015年4月初,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
  具体要求。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
  ,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相关政策
  1.根据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2014年起研究生需缴纳学费。每年每生6000元。
  2.除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外,其他研究生享受以下政策:
  1)我校将设立"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考生。毕业于"985"、"
  211"高校的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总成绩高于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40分及以上,并且排名录取人数前10%以内,一次性奖励8000元;高于30分及以上,并且排名录取人数前20%以内,一
  次性奖励4000元。不重复奖励。
  2)学校构建多渠道的研究生资助和奖学金体系,保障研究生能够安心学习、潜心研究。研究生入学第一年(按12个月计),学校按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发放生活补贴,受益面100%。我校将设立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具体标准按照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可提供各种助研、助教、助管等岗位,并给予相应岗位津贴。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号(邮编:211167)学校代码:11276
  学校主页:http://www.njit.edu.cn研究生处主页:http://grad.njit.edu.cn联系部门: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处电子邮箱:grad@njit.edu.cn
  研究生处联系人:花老师************;郝老师,***********电气工程联系人:王老师************机械工程联系人:王老师************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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