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0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200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能在相关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德才兼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能在相关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艺术专业人才。
二、招收学科专业、计划及指导教师
2008年我院面向全国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8名。其中艺术学2-4名,音乐学6-8名,美术学2-4名,设计艺术学3-5名,电影学2-4名,数字媒体艺术2-3名。实际招生数以上级批文为准。各研究方向招生人数、考试科目、指导教师及参考书目等信息详见《200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8周岁。
四、报名方式
㈠、报名时间
2008年3月1日至3月31日。
㈡、报名地点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可直接来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外地考生也可以函报。
㈢、报名材料
报考者须向本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报名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请在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请发送到电子邮箱:jifengyun2000@sina.com ,纸质版为电子版的打印件,并贴上照片和在所需栏目盖章);
2、两名相关学科教授分别填写的《专家推荐书》(请在南艺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
3、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发表的论文复印件;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在入学前须补验证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同等学力者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并提交内容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科研成果,经导师审查,并经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认定达到相当水平后方可报名。
(注:关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函报者只需邮寄复印件,考试时带原件补验证;关于课程学习成绩单,请报考者在其原件或复印件上加盖原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检查合格证明;
5、报名费120元,考试费360元,共计480元,函报者可通过电汇方式缴纳;
6、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四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
以上报名材料,经审查合格,发给准考证。
【备注】:关于报名方式,届时若有变动,则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请考生报名前关注南艺研究生处网上的通知。
五、前期科研成果审查
由于博士生的培养更为重视其理论研究和创新能力,所以在博士生招生时增加前期科研分。所有考生提交的前期科研成果均由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打分,分值记入总分。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2008年5月中旬左右。初试结束后即进行复试。考试具体日程安排及地点见准考证。
2、同等学力报考者和非艺术学校(或系科)毕业生均须加试。
①同等学力报考者加试科目: a.艺术学综合,b.专业基础理论,c.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
②非艺术院校(或系科)硕士研究生加试科目:a.艺术学综合,b.专业基础理论。
七、学制
三年(在职攻读人员可延长一至三年)。
联系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13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嵇凤云
网址:http://dept.njarti.cn/k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