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13接受推免优秀应届本科硕士生办法
南京艺术学院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一、推荐条件
三、推荐程序
1、9月25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各有关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南京艺术学院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一);
(2)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①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含校内学位外语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专业课平均学分绩点)(均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②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核心期刊或CSSCI期刊公开发表学术性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3)体检合格证明(可在复试前提交)。
2、9月26日,各有关学院按照规定组织进行综合测评,最后按专业课平均学分绩点与加分的总和由高到低进行相应类别的排名,按规定比例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各有关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秘书将初定推免生的申报材料(含附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须提供《南京艺术学院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汇总表》(附件二),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注:附件一、二可于研究生处网页下载,电子文档在填写时请勿变动格式。
3、9月28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汇总、审核,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证明材料原件退还。
4、9月30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查筛选,确定推荐资格。
5、学校将确定的名单在校内网站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要认真核实,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6、被确定具有推荐资格的学生,要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7、10月中旬左右对被推荐到我校的申请者进行复试。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7天,无异议者视为录取。未经复试的申请者或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被推荐到外校的申请者落实好接收单位。
8、被接收的推免生凭我校发放的校验码于10月25—31日进行网上报名(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再于11月10—14日,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名点(与全国统考报名点一致)现场拍照、确认信息。未成功办理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9、10月底将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南京艺术学院2013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申请表(供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使用)
附件二:南京艺术学院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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