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京艺术学院接收本校推免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一、推荐条件:1、我校应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对口单招、民办、成教的学生)。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
三、推荐程序:
1、9月25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各有关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一);
(2)、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①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含校内学位外语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均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②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核心期刊或CSSCI期刊公开发表学术性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3)、体检合格证明(可在复试前提交)。
2、9月26日前,各有关学院按照规定组织进行综合测评,最后按总平均学分绩点与加分的总和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规定比例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各有关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秘书将初定推免生的申报材料(含附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须提供《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汇总表》(附件二),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注:附件一、二可于研究生处网页下载,电子文档在填写时请勿变动格式。
3、9月27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汇总、审核,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证明材料原件退还。
4、9月28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查筛选,确定推荐资格。
5、学校将确定的名单在校内网站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要认真核实,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6、被确定具有推荐资格的学生,要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7、10月中旬左右对被推荐到我校的申请者进行复试。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7天,无异议者视为录取。未经复试的申请者或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被推荐到外校的申请者落实好接收单位。
8、被接收的推免生凭我校发放的校验码于10月25—31日进行网上报名(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再于11月10—14日,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名点(与全国统考报名点一致)现场拍照、确认信息。未成功办理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9、10月底将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