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京艺术学院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一、申请条件:1、具有推免资格的全国著名大学、学院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
三、申请程序:
1、有意者可在南京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查阅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择相应的院所及专业,并于2009年9月28日(以邮戳为准)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我校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3、10月中旬左右,我校对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7天,无异议者视为录取,寄发接收函。未经复试的申请者或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4、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并被我校接收的同学须到本人所在学校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25—31日进行网上报名(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11月10—14日在本人所在学校所属的省级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拍照、确认信息。未成功办理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如果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者免试资格。
2、申请表里“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推荐意见”栏如因本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工作安排滞后,暂时不能盖章的,可以先由院(系)签署意见,但最迟须于复试前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同意推荐的证明,否则申请无效。
3、经考核我校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在11月14日前(以邮戳为准,时间若有更改,届时通知)将经本校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加盖招生专用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或送)达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能获得登记表,或登记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邮寄者,拟接收资格无效。
联系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13
网址:http://www.njarti.cn/index.htm
联系电话:************联系人:嵇凤云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