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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201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

  一、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批准数为准)

 

学科、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
 01 功能材料与纳米器件
 02 磁性材料与先进机电装备
 03 表面工程与再制造
 04 燃料电池与新能源技术

崔    平、潘晓晴
李    勇、许高杰
李润伟、宋伟杰
曹鸿涛、刘兆平
卢毅成、吴义宏
李    卫、陈    琛
闫阿儒、沈宝龙
刘新才、葛洪良
陈建敏、倪浩明
宋振纶、乌学东
汪爱英、王蔚国



40

1)英语
2)固体物理
3)固体物理实验方法
4)材料学
5)物理化学

1)必考
2)和3)二选一
4)和5)二选一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070305
 01 高分子合成与改性
 02 聚合物结构与性能
 03 功能与高性能高分子
 04 高分子加工
 05 特种纤维及复合材料

严    庆、何天白
顾    群、郑文革
方省众、张安将
乌学东、宋伟杰
刘兆平、伍东扬

1)英语
2)高分子化学
3)高分子物理

 



  二、培养目标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对社会、对国家有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为祖国建设服务;
  2、在所学专业的一级学科领域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和熟悉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前沿领域的发展动态,具有熟练的专业实验技能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具有较熟练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对学科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高等教学的能力,在应用研究或基础研究方面能够做出较突出的创新性成果;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公益活动,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①大学本科(国民教育系列)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满6年(截至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已取得所要报考专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要求的课程进修合格成绩及结业证书(须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成绩及结业证明);
  ③已获高级职称、且以主要获奖人(排名前3名)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以上,或以主要作者(排名第一)发表的论文在SCI、EI收录达2篇及以上。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有2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6、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招生单位、委托定向单位签订委托定向培养协议;
  7、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手续
  1、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报名时间、地点、方式请于8月下旬浏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网报时间:2009年12月-2010年1月(具体时间请关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通知);
  2、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按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所研究生部提交下列材料:
  (1)网上报名时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2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有效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5)同等学力报考人员,还应提交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在物理类或化学类SCI和EI收录的期刊上学术论文2篇或以主要获奖人(排名前3名)身份获省、部级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
  (6)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
  (7)报名费150元(邮局汇款,收款单位: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收款人:研究生部)
  3、我所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送准考通知。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准考通知、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到我所研究生部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2个阶段。
  初试时间:2010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请详见我所网站-招生信息通知);初试科目:英语和2门业务课。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还须进行政治理论笔试,并加试所报考专业与初试科目不同的2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以笔试方式进行,加试各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政治理论、英语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命题,业务课命题工作由我所另行安排。
  复试时间、内容和方式另行确定。

  六、录取及其它事项
  1、本简介如与上级部门新下达的招生规定相悖,则以上级部门的新规定为准;
  2、博士生录取原则为:在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内,按照考生初试、复试成绩以及体检、政审情况,择优录取;
  3、硕博连读生的考核由我所自行安排,录取人数约占博士招生名额总数的50%;
  4、2010年我所有与宁波大学联合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具体事宜另行安排,请关注我所网站-招生信息;
  5、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及我所网站(http://www.nimte.ac.cn)招生信息栏目查阅相关招生信息和网上报名事宜;
  6、有关博士生考试参考书目录,将在我所网站招生信息栏目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7、考生来所参加考试,我所免费安排住宿和报考体检,凭票按火车硬座标准支付单程车费。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大道519号
  邮        编:315201
  网        址:http://www.nimte.ac.cn
  职能部门:研究生部
  联  系  人:柳爱平、范文君
  电        话:*************、86685287
  传        真:*************
  E  - m a i l:hr@nimte.ac.cnwjfan@nimte.ac.cn


  附    件:《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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