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报考办法
一、报名条件1.报考2014年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和我院招生简
3.网上支付报考费
选择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公告5)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需要重新注册、报名和交费。
4.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指定的报考点(公告1—4)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
(3)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报考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三、其他
1.关于报考费
依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9〕1603号文件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生的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费138元/人。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硕士生招生单位(含免试生接收单位)可对复试考生(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2.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交费。
3.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4.如无特殊说明,我院招收的均为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
5.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为“限招推荐免试生”的研究方向,没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勿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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