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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200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东北林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现为教育部直属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现有5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点3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29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51个,有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植物学、生态学、森林保护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6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林业经济管理等1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现有在校研究生2381人,其中博士研究生45 1名,硕士研究生1228人,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702人。

    一、招生计划我校2005年计划招收170名左右博士研究生。(含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筹经费生)。

    二、报考时间和考试时间

    1.报考时间2005年3月1日至3月20日报名,外地考生可函报。函报考生可提前向研究生招生办索取报考登记表。逾期概不受理。

    2.考试时间

    (1)初试:2005年4月9日、10日;

    (2)复试:复试闭卷笔试部分在4月10日下午进行;

    (3)加试:同等学力加试闭卷笔试部分在4月11日进行。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须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有奖励证书者);

    (2)已取得所要报考专业的硕士课程进修合格成绩单及结业证书,(须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成绩单及结业证明);

    4.报考为国家计划内培养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部分学科专业除需符合上述条件外,若另有具体限报条件,以该学科专业的报考要求为准。

    四、考生于3月20日前交回下述材料(以寄出邮戳为准)

    1.有硕士学位的考生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份专家推荐信;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2.同等学力考生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份专家推荐信;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及结业证书(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

    (4)发表的文章复印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有关事项

    1.考生于考试前三天持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文章或获奖证书原件等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核发准考证,他人不能代领。

    2.应届硕士考生优先计划内录取,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原则上为计划外招生,同等学力均为计划外招生。

    3.考生所报材料必须详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4.凡定向、委托、自筹的考生,在正式录取前必须签订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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