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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东北林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现为教育部直属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现有5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点3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30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52个,有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专业硕士和风景园林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植物学、生态学、森林保护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6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林业经济管理等1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现有在校研究生283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520人,硕士研究生1573人,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737人。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06年共有49个学科招收硕士生,招生规模数为800人左右,各学科专业均招收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全国统考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的年龄不限。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生毕业时未获毕业资格者,不予录取,入学报到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原单位委托培养硕士生;

  3、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生,按同等学力报考,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二年或二年以上(至2006年9月);

  (2)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已取得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证书;

  (3)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并在统考初试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请考生上东北林业大学网站查询。

  三、报名手续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到报名点凭报名号交验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证(应届毕业生还需带学生证)进行报名摄相。
 2、考生报名时,缴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凡是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或报名单位与调档单位不一致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考及录取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二OO五年十一月十日至十四日。

  2、报名地点:报考全国统考者在当地招生部门指定地点按教育部规定的程序报名。

  五、复试与录取

  1、复试包括笔试,专业综合复试及外语口试。某些专业根据其特点还会考核考生动手能力,设计能力等。

  2、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状况择优录取。

  3、凡定向、委托、自筹的考生,在正式录取前,必须签订协议书。

  六、其他事项

  1、我校有权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我校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事宜请拨打*************或82190711电话咨询。

  2、我校综合档案室备有历年考研试题,需要者请与档案室联系,电话*************.

  3、★标记为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标记为国家重点学科。

  单位代码:10225

  地址:哈尔滨市和兴路26号

  邮政编码:15004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

  联系人:李英、马洪斌、崔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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