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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


  六、相关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各项工作。
  2.各学院应认真组织评审工作,进一步明确奖励导向,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推荐、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3.各学院评审委员会一般由7人以上(奇数)组成,学院院长任主任委员,学院党委书记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和研究生代表组成。各学院要以强化研究生的科研能力为核心,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4.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5.各学院上交的各项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表格中各项内容需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报送至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楼711室,电话55191214);电子版发送至yjsnea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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