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河北研招网 >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 招生简章

2015年华北电力大学(保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生(含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具体注意事项见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4、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如下规定选择报考点:
  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报考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自主选择唐山市教育考试院、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保定市教育考试院、石家庄市新华区招生办公室四个报考点中的任何一个进行报名。
  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8、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办法见当地报考点通知要求。
  (二)所有考生(含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有关现场确认时间、程序、要求等具体事宜,请见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2、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见网站通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照相。
  在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
  (一)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在在规定时间内我校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二)单考生的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时进行。届时须向学校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发表过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信和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证明(推荐信和证明学校统一格式,请自行从我校网站《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中下载)。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2014年12月15日-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211-翻译硕士英语、357-英语翻译基础、432-统计学、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及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由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学校自命题。其他科目考试大纲由我校编制。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统考生的考试科目相同,均为我校自行命题。
  初试成绩2月12后公布,分数线3月20日前公布。
  (二)、复试
  1、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公布复试办法及名单,并进行复试。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