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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审计学院考研复试面试安排


       3.对在职人员或有工作经历的考生,还应考查其工作期间的实绩或测试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跨学科考生,还可进一步考查其原所学学科和报考学科的知识和能力。
       4.英语听说能力:以英语对话形式进行,内容包括基础英语与专业英语。
       三、面试小组的组成
       复试面试小组的具体人选由各复试工作组确定,必要时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面试小组由5名教授、副教授组成,并指定1名教授为组长,组员中至少有1名英语程度较好的教师负责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负责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组员可由英语教师兼任,也可由有英语专长的专业教师担任。同时,面试小组应另配备1名负责文字记录、材料整理及联络等工作的秘书。
       根据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可以组成若干面试小组。各面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四、面试小组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1.面试小组应根据面试工作的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事先确定面试和英语能力测试的内容、试题、程序、标准,并形成书面材料。该书面材料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经面试小组组长签字,报科研与研究生部处备案。
       2.面试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科研与研究生部处确定的复试名单组织考生面试。面试前,应查验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直接使用考生的初试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在面试过程中,其他考生不得旁听。
       3.面试小组应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现场记录不得涂改,并妥存备查。
       面试小组成员应现场独立评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数(保留两位小数),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评分表上的成绩,不得涂改。面试小组在撰写面试评语前应召开会议,讨论对考生的总体评价。
       4.在面试结束2小时内,秘书必须将有面试小组成员签名的面试评分表(附件1、2)、面试评分汇总表(附件3)一并报科研与研究生部。
       5.面试小组要对面试结果负责。
       五、面试的监督与复议
       面试的监督与复议按《南京审计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执行。
       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南京审计学院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面试评分表(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能力)
       2.南京审计学院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面试评分表(英语听说能力)
       3.南京审计学院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面试评分汇总表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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