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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开大学经济学院考研复试通知

  今年我院硕士生复试和录取将严格按照学校及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并确保在复试和录取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为此,我们针对复试和录取等事宜制定出了有关的规则和实施办法,并在网上进行公布,请相关考生仔细阅读。
  一、复试分数线
  各科成绩及总分不得低于以下分数:政治55,外语55,数学90,专业课90,总分340。
  未达到以上要求的,一律不能参加复试。
  二、复试和录取人数
  1、本学院今年硕士生录取总人数为282人(含:经济学院和格拉斯哥国际合作项目25人,以下简称“国际合作项目”)。本学院已录取推免生133人,拟录取统考生149人。
  表1.各系所参加复试及录取人数(不含其他类型考生)

报考系所、项目名称

上线人数

拟录取人数

备 注

经济系

9

12

  1. 1、 各系、所拟录取人数中除保险系以外,均含有推免生余额;

2、个别系、所及国际合作项目接收调剂的申请人数和录取人数详见本文五、(一)院内调剂。

经研所

10

9

国经系

14

11

国经所

18

15

金融系

89

38

保险系

17

9

人口所

0

3

区域所

11

11

台湾所

2

4

财政系

2

6

数量所

7

6

国际合作项目

0

25

 

179

149*

  2、今年达到本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分数线并进入复试的考生共3人,经复试合格录取的考生名额由学校另行分配,不占用本学院录取名额。此类考生也要按以下要求参加报考系所的复试。下表为更新内容: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复试名单为:

姓名

身份证号

后四位

初试总分

定向委培单位

所在省市

民族

黄涛

7512

279

广西区

壮族

曾涛

0555

279

湖南省

土家族

李远达

5032

323

辽宁省

满族

  三、复试科目、方式及要求
  要求:凡是本学院达到以上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以参加复试。但是,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第一志愿报考的系所进行复试。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一)思想品德: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个人素养、心理素质以及人生观、世界观等综合素质。
  (二)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外语考查。具体内容如下:
  1、复试内容及所占比例和分数:
  复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及格分数(含60分),具体分布如下:
  (1)专业外语,30分;
  (2)外语听、说,10分;
  (3)专业基础知识,30分;
  (4)综合知识应用,20分;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发表文章及获奖情况,10分。
  专业外语主要测试阅读和翻译经济学基础方面外文文献的能力。在进行以上五项内容考核的同时,还将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
  2、复试方式:

    

       

1)专业外语(经济学基础)

笔试,内容包括外语翻译成中文,并用外语回答问题,1.5小时;全院统一命题和阅卷。

2)外语听、说能力

面试,以对话的形式;

3)专业基础知识(保险系除外)

面试,以对话的形式;抽签进行选题和回答;

3)专业基础知识(保险学、精算学)

笔试,2小时;

4)综合知识应用

面试,以对话的形式;抽签进行选题和回答;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发表文章及获奖情况等

各单位考核小组的专家进行审核,考生不必参加。

 

  

1、每位考生以上面试时间总共不少于20分钟

2、保险系专业课笔试说明详见附件1,其他系所考生没有专业课笔试。

1、复试总成绩为100分。保险系考生笔试成绩是60分,面试成绩是40分;其他系所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分别为30分和70分。
  2、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低于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也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加权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5)×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30%
  (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加权录取总成绩排名方法:在报考系所之内按加权录取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和确定拟录取名单(保险系按专业排名),但最终录取名单要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批结果为准。
  4、加权录取成绩和排名将于3月18日上午10:30左右,在经济学院高层办公楼门前的公告栏内进行公示,请考生自行查看,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5、待国家线公布后,凡是没有达到国家线的考生复试无效,不予录取。
  五、调剂
  (一)院内调剂
  1、根据各系所上线人数和分配的录取名额,规定只允许录取名额大于上线人数的单位接收本学院考生进行调剂录取,而复试人数多于录取人数的系所不能接收调剂。
  2、接收院内考生调剂录取的单位和人数:
 

接收调剂系所

接收报名人数

录取人数

备注

经济系

4

3

 

人口所

4

3

 

台湾所

3

2

 

财政系

5

4

 

国际合作项目

30

25

 

 

46

37

 

  3、在原报考系所复试后,录取成绩合格,但排名在录取名额之外的考生均可以选择以下三种调剂方式的一种,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调剂到以上四个系所:提交申请的考生需按全院复试后的录取总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出可以参加调剂的考生名单,然后再到接收调剂的系所进行面试(详见表2)。各单位将根据考察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该成绩只作为是否接收调剂录取的依据,而原第一志愿报考系所提供的加权录取成绩将报研究生院备案。
  申请调剂到国际合作项目:提交申请的考生无需按录取总成绩进行排名,但需要参加由我院和格拉斯哥大学老师共同进行的面试,英语测评(详见附件2),录取结果和方式按研究生院规定办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调剂到专业学位硕士:未被录取的往届生均可以申请。咨询和了解这方面的调剂要求,可拨打以下电话:022-2350.0916,或登录我院专业学位硕士网页查询(http://economics.nankai.edu.cn/html/zsjy/zsxx1/)。
  (二)校内、外调剂
  1、咨询调剂到我校“金融发展研究院”(电话:022-2350.3316)或“日本研究院(世界经济专业)”(电话:************)的考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我办不负责解答。我办将于3月19日下午办理跨学院调剂手续,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2、凡未被我院录取,但达到了全国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还可以自愿考虑是否调剂到其他院校,具体调剂流程将于国家线确定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敬请关注。学校招办联系电话:022-2350.5623。本院不接收报考外校或我校其他学院的考生调剂到我院。
  六、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表2.

顺序

日期、时间

   

 

组织部门

316日上午

8:30—9:30,保险系、金融系、国经所考生;

9:30--10:30,其他系所考生

1、报到、资格审核(流程等见【注12】);

2、经济系、经研所、国经系、区域所、台湾所、财政系和数量所的考生在资格审核的现场还需领取【考生报考登记表】;

3、保险系、国经所和金融系考生按以下时间,地点领取【考生报考登记表】。

 

经院第一教学楼(方楼)112

 

研究生办

316

上午10:30—1100

国经所考生:上交本人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领取【考生报考登记表】。

经院高层十二楼会议室

国经所

316

上午930—1200

保险系考生:领取【考生报考登记表】;10:00进行专业课笔试。考试结束后提交本人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

经院第一教学楼(方楼)208

保险系

316

上午1030—1130

金融系考生:复试前会议,介绍复试方法和面试顺序等;发放【考生报考登记表】;考生提交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

经院高层一楼多功能报告厅

金融系

316

下午200—330

所有考生参加专业外语笔试(闭卷),具体要求和安排在资格审核后通知。

到校后通知

研究生办

317

上午830开始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外语听、说及专业课面试

到校后通知

各系所

318

上午1030之前

张榜公布考生复试结果

经院高层办公楼门前布告栏内

研究生办

318

上午1030-1100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现场进行报名、填写申请表格(过期不再办理)

经院第一教学楼(方楼)112

研究生办

318

下午2:30开始

调剂系所考生进行综合考察(面试)

系所办公室

调剂系、所

国际合作项目考生面试

学院高层11

研究生办

318

下午5:00之后

在学院公告栏内张榜公布各系所调剂结果

高层办公楼门前布告栏内

研究生办

十一

319

具体时间待定

调剂到国际合作项目的考生进行英语测评

待定

研究生办

十二

待定

公布调剂到国际合作项目的录取结果

待定

 

  【注1】
  ◎资格审核流程:请在经济学院第一教学楼(方楼)一楼排队办理(亲属及无关人员谢绝入内),凡逾期不报到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办理流程如下:
  1、请先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缴纳复试费90元;
  3、查验本科毕业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
  4、领取复试时间和地点的通知;
  5、经济系、经研所、国经系、区域所、台湾所、财政系和数量所考生还需领取【考生报考登记表】。
  6、国经所、保险系、金融系考生到指定地点领取【考生报考登记表】(详见以上表格“二、三、四”),报道时无需领取。
  【注2】
  ◎提交到报考系、所材料及要求:
  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要求有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发表文章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没有可不提供),请将本人姓名填写在复印件首页的右上角,并用订书钉在左侧装订成册。另外,国经所、保险系、金融系考生按表2.安排在面试前上交材料(详见表3,第二、三、四项内容),其他系所考生则在参加面试时再交到报考系所,资格审核时均不用提交。
  ◎特别说明:考生提交的所有复印材料均不予退回,望考生提前做好提交准备和备份。
  七、其他通知
  1、按照我校硕士生招生工作程序,我们将在4、5月份开展拟录取考生的调档等其他工作,请考生随时留意我院网上硕士招生信息的通知和有关信息。
  2、我校硕士生“录取通知书”寄出时间大约在6月底之前。
  3、奖学金助学金体系:参考2014年的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
  网址:http://graduate.nankai.edu.cn/admissions/detail.asp?id=2251http://graduate.nankai.edu.cn/admissions/detail.asp?id=2252,2015年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考生无需电话咨询。
  以上通知如有变化,将在我院网页上及时通知,请考生们以最新信息为准。
  建议考生打印此文,仔细阅读,并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参加复试。
  补充通知:
  凡是来我院参加复试的硕士考生,都必须按报考系所进行笔试、面试及录取,而每位考生所报考的系所是根据本人报考的专业及研究方向来确定(详见2015年硕士生招生目录备注说明),并自动生成系所。如果本人已忘记当时在网报时所填写的研究方向名称或代码,无法确定报考系所,请在3月16日上午报到时,向报到登记的老师查询即可,考生无需电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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