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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开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考研大纲

  887法学理论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本考试是测试考生的法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法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基本技能。

  二、考试的性质与范围
  本考试是全日制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资格考试之专业考试。考试范围包括本大纲规定的法理学基本概念、规则、理论及其应用。

  三、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法理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能够运用法理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法律实务问题。

  四、考试形式
  本考试采取主观试题的方法,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五、考试内容
  (一)法学导论
  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历史,法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法学的研究方法;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中国法理学的发展趋势,学习法理学的意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进程。

  (二)法的本体
  法的概念,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法的要素,法律体系,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

  (三)法的起源与发展
  法的历史,法的演进,全球化与法律发展。

  (四)法的运行
  法的制定,法的实施,法律职业,法律方法。

  (五)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的基本理论,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效率,法与正义,法与人权。

  (六)法与社会
  法与政治,法与经济,法与文化,法治与社会建设。

  (七)其他
  运用法理学的理论与方法,分析与法制建设相关的各种社会难点、热点问题。

  (实习编辑:孙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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