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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戏曲学院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院于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目的是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戏曲事业的振兴和发展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有德有艺、有学有术;能继承、能创造,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具有研究、教学和艺术创作实践能力的戏曲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招收名额:

  我院戏剧戏曲学专业共招收国家计划内和计划外考生规模共45名(含定向、委培、非定向、自筹经费。招生规模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其中包括:戏曲表演研究、戏曲形体训练研究、戏曲表演理论研究、戏曲导演、戏曲影视导演、作曲技术及作曲理论、京剧器乐、MIDI制作、戏曲音乐理论、戏曲舞台美术设计、戏曲服装设计、戏曲动画设计、绘画技法与创作、灯光设计、艺术设计、戏曲文学创作、戏曲史论、文艺理论研究、戏曲教育理论、文化交流与管理,共20个研究方向。

  各研究方向招收名额我院根据录取情况统一调配。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振兴戏曲艺术勤奋学习。

  2、高等院校(指普通高等学校和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成人高等学校,下同)应届本科毕业生,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历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要求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研究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达到我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具体的业务要求者,可以报考硕士生。但考生必须具有以下条件(复试前需提供):

  ①、要提供四门或四门以上报考相关研究方向的本科主要专业课程成绩单。(该成绩单必须盖有就读院校教务处公章)

  ②、提供本人报考研究方向的表导演录像、出版的绘画作品、发表的论文等材料。

  ③、须有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员推荐证明。

  4、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研究生,且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报考者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及艺术实践经验,并须提交由本人写出自学情况、所在单位书面证明,并提交发表在公开刊物上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两篇及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5、年龄不超过40岁(196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考生年龄不限。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复试时应出具定向接收单位证明书(加盖公章、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

  8、考生所在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学风学识、道德品质做出全面鉴定,对有突出成绩或犯过严重错误的考生,应提供详实的材料。

  (二)在学的研究生、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无正当理由退学以及被取消学籍或被取消毕业分配资格不满五年者,均不得报考。

  四、报名日期:

  (一)网上报名:

  2006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8:00-23: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5年9月18日至23日(每天8:00-23: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选择我院报考点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http://yz.chsi.com.cn/apply)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外,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通过输入报名号和密码登录网报系统,修改、校正网报信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一经确认提交,将不允许修改,请考生慎重选择。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北京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网报信息、照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

  (坐公交车来学校:从北京站乘车或地铁到前门转乘819路到大观园换乘395路中国戏曲学院站下;从北京西站乘122路、从北京南站乘381路到菜户营下车换乘937路车到万泉寺北口下车。从北京站乘地铁到宣武门站转乘603支到中国戏曲学院站下车)。

  3、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往届生持毕业证并持所在学校或毕业学校教务处开具的成绩单)、现役军人证件和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网上报名费150元(支付形式另见北京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公告5——网上支付注意事项公告)。

  五、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0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考试科目超过3小时的在1月16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同时参加由本院命题的专业考试(笔试、面试两门科目)。全部考试均在本院进行。初试合格后,即可参加复试。

  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各100分,两门专业课满分各150分,总分500分。

  2、同等学力者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专业主干课程的考试。

  3、专业初试:按研究方向分别进行。

  4、初试合格参加复试。复试时间:2006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

  复试科目:

  ①、除“戏曲史论”研究方向复试科目为《文史哲艺综合》外,其它所有研究方向复试科目均为《中国戏曲史》。

  ②、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③、专业面试。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后到北京市研招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外埠的考生也可到所在地的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具体要求在复试时另行通知。

  八、录取

  1、我院将根据学科建设需要、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思想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2006年6月10日发出录取通知书。

  2、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3、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思想、政治、业务及健康情况的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习年限

  我院招收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系全日制研究生,均脱产学习,学制三年。

  十、学习期间的待遇

  1、定向和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工资关系,享受原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

  2、现役军人报考我院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港、澳、台及国外留学生报考我院研究生的有关事宜

  1、港澳台考生需缴纳考务费150人民币。

  2、外国留学生报考我院需缴纳考务费60美元。其它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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