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甘肃研招网 > 兰州大学 > 推荐免试

2009年兰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四、申请材料
  1.《兰州大学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1份;
  3.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1份;
  除上述材料外,申请者还可提供对申请具有参考价值的有关获奖证书和科研学术成果(如所发表的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接受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10日(以寄送到达日期为准,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申请者做好资料的留存工作)。
  五、接收程序
  1.申请人下载、填写《兰州大学2009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并经推荐院校的院(系)和教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将《兰州大学2009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寄(送)至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邮政编码:730000)。
  2.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将有关材料转至我校相关招生学院,由学院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是否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并按学院规定时间在校医院进行体检。
  3.复试、体检合格者,招生学院将签署意见后的《兰州大学2009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兰州大学2009年硕士推免生复试表》和《体检表》报送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网上公示,并对公示无异议者统一办理《兰州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函》。
  4.申请人接到《兰州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函》后到推荐单位教务部门办理推荐免试有关报名手续,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者不能被录取。并于2008年11月25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人所在推荐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省级招办签章)寄(送)到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送)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