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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民族学研究院2010年硕士生复试安排

民族学研究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一、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安排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执行兰州大学自划分数线
  民族学:总分310    外语/政治  45    业务科1/2   75
  凡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上线考生执行兰州大学自划分数线
  汉族考生,总分320分,单科不限;
  非汉族考生,总分280分,单科不限;

  二、复试通知
  我院将通过研究院网站公布、电话通知复试办法及考生名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考生也可电话确认本人复试资格。
  联系电话:************   李老师

  三、复试相关材料
  1.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应届生)和以上各证的复印件一份;
  2、请提供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公盖章;非应届本科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3、请携带照片(一寸、近期、免冠、色彩不限)、体检费(45元/生)和复试费(笔试(含加试)30元/生/门,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生)。

  四、注意事项
  * 考生往返路费、复试期间的食宿自理。
  * 研究院地址(报名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嘉峪关西路9号兰州大学一分部衡山堂4楼民族学研究院
  * 研究院联系电话: 0931-8913764   
  E-mail:biancheng20000@163.com
 
  五、复试具体安排

 

时   间 内  容 地   点 备   注
4月5日
14:00-17:00
同等学力考生报到
交纳复试报名费
民族学研究院办公室(兰州大学一分部衡山堂406室) 笔试、加试科目三门共90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人
4月6日
9:00-12:0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中国少数民族文化通论
衡山堂405室 请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
4月6日
14:00-16:00
非同等学力考生报到
交纳复试报名费
民族学研究院办公室(兰州大学一分部衡山堂406室) 笔试科目30元/门/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人
4月6日
16:00-17:00
复试大会 衡山堂405室 全体复试考生务必参加
4月6日
19:00-22:0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民族理论与民族问题
衡山堂405室 请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
4月7日
09:00
体  检 校本部萃英分院 全体复试考生务必参加 (携带体检费、空腹)
4月7日
14:00-17:00
复试笔试 民族理论 衡山堂405室 全体复试考生参加 请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
4月8日
09:00-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衡山堂401室 全体复试考生
4月8日
14:00-
专业面试 衡山堂401室 全体复试考生
4月9日 公布复试成绩及排名    
4月10日 公布拟录取名单
签订协议书
   

  六、复试名单

 

序号 姓名 报考专业 考生编号
1 祝艾丽 民族学 107300002104790
2 马天勇 民族学 107300002104789
3 张艳玲 中国少数民族史 107300002104835
4 张海燕 民族学 107300002104808
5 苏都必力格 民族学 107300002104830
6 周贤峰 民族学 107300002104823
7 马婷 民族学 107300002104822
8 法土麻 民族学 107300002104799
9 郭翔 民族学 107300002104802
10 孙一娃 民族学 107300002104785
11 单豪杰 ★民族社会学 107300002104839
12 马志强 民族学 107300002104827
13 姜馥蓉 民族学 107300002104816
14 贾陈亮 中国少数民族史 107300002104837
15 李成林 民族学 107300002104811
16 梁国东 民族学 107300002104810
17 孙凤娟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107300002104832
18 李倩 民族学 107300002104809
19 马海龙 民族学 107300002104814
20 刘文杰 民族学 107300002104813
21 杜娟 民族学 107300002104788
22 金祥 ★民族社会学 107300002104841
23 宋恩平 ★民族社会学 107300002104842
24 杨苏 民族学 107300002104831
25 马梅艳 民族学 107300002104786

  注:
  1.本次为差额复试。复试结束后,本研究院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照以下权重求和后统一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分者、同等学历考生加试成绩<60分者均不予录取,不参加排序)。
  2.学生总分=初试成绩÷5*50%+复试笔试*2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占20分)*30%。
  最终录取研究生以上述排序结果为依据。(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统一复试后单独排序)

兰州大学民族学研究院

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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