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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药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药学院关于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2009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我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于4月12日展开,计划于4月16日前全部结束。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望各硕士点本着“严肃、认真、公平、公正”的原则,圆满完成此次复试工作。

  一、复试资格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通知复试的调剂考生。

  学院将仔细核查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等相关材料,并与学校打印的《报考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进行核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二、复试方式

  各硕士点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不低于学院总录取规模的120%。复试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复试包括笔试、英语及实践能力测试、专业面试以及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含英语测试、实践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加强对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察。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达到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每门加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方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12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任何一门不及格者均不能被录取。

  三、初试与复试成绩权重、计算

  1. 考生最终的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X+复试笔试成绩×Y+复试面试成绩(含外语口语及听力、实践能力考核)×Z。

  2.初试成绩总分÷5×X,权重X占总成绩的50%。

  3.复试成绩为各种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权重Y占总成绩的20%;

   (2).面试成绩(含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实践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权重Z占总成绩的30%。

  四、成绩公布

  复试工作完成后,成绩将报送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将按照分数由高到低张榜公布录取结果。

  五、其他要求

  请各硕士点认真做好复试过程的记录工作,做好复试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在复试过程中各位老师要认真负责,不得在复试面试过程中离场或做接听电话等与考试无关的事。

 

                                   药学院

                                 2010年4月1日

 

  附件:药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具体安排 地点 备注
4月12 (星期一) 14:00-14:30; 同等学力考生报到 药学院办公室 (兰州大学医学校区博勤楼205室) 持以下证件:《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 同等学力缴纳考试费110元。
4月12日(星期一 14:30-16:30 同等学力加试 药学院会议室 加试科目:物理化学 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4月13日(星期二) 9:30-12:00 14:30-16:30 考生报到 药学院办公室 持以下证件:《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本科学习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少数民族考生复试前必须查验其身份证原件、户口和当地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有关证明。
4月13 (星期二) 10:00-12:00 同等学力加试 药学院会议室 加试科目:药理学 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4月14 (星期三) 8:30 体检 兰大一院萃英分院 空腹,带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费45元,到兰大一院萃英分院体检。 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到药学院办公室。
4月14日(星期三) 14:00-17:00 复试笔试 医学校区教学楼A区16教 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4月15日星期四 9:00开始 药物分析 专业面试 药学院药物分析 实验室 每人复试时间至少为20分钟。面试中要考核考生的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意识和英语水平等,英语能力测试占面试总分的20%。 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120分)不予录取。
4月15日 (星期四) 9:00开始 药剂学 专业面试 药学院会议室
4月15日(星期四) 10:00开始 生药学 专业面试 生药学研究所
4月15日(星期四) 14:30开始 药物化学 专业面试 药学院 药物化学实验室
4月15日(星期四) 14:30开始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面试 药学院会议室
4月15日(星期四) 14:30开始 药理学 专业面试 药学院一楼 药理学实验室
备注:1、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 + 复试笔试成绩×20%+ (复试面试成绩、复试外语口语及听力、复试实践能力考核)×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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