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兰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院校及项目简介兰州大学创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在海内外享有崇高的社会
一、院校及项目简介
兰州大学创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在海内外享有崇高的社会声誉和学术地位。1999年至今,先后有14位本科校友当选为院士。美国《科学》周刊曾评出了中国13所最杰出的大学,其中兰州大学位列第6。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是综合性“985工程”大学中的综合型管理学院,拥有先进的学院文化和办学理念、相对齐全的管理学科、雄厚的师资力量,被誉为西部地区培养高级管理人才和学术精英的摇篮。中国首批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毕业于兰州大学,目前,学院拥有西北地区第一个被批准设置的行政管理博士点项目,并自主设置了政府绩效管理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国内首家);形成了以领导力与社会责任培养为主线,以提升公共管理能力为核心,以政府绩效管理、公共危机信息管理和民族区域行政发展特色研究方向支持的教育体系。兰州大学中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中心是中国第一个政府绩效评估的专业学术机构,政府绩效评估的“甘肃模式”开创了我国第三方评价政府绩效的先河。
公共管理(MPA)是专门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政策研究等方面高级人才的应用性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兰州大学MPA项目于2004年开始招生,已累计招生1700多人。在开办MPA教育的实践中,兰州大学逐步确立了自己的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形成了“三双”优势与“四大”特色,办学水平稳步提高,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和积极评价,有力地提升了兰州大学MPA教育的品牌价值。2010年,在全国MPA教育第二批试办院校的教学合格评估中,兰州大学MPA项目以优异的成绩获得第三名。
二、招生计划
2018年,兰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兼收全日制、非全日制学生,具体招生人数以复试阶段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上年度招生规模参考:2017年我校MPA专业实际招生录取193人,其中全日制119人,非全日制74人。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兰州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于教育部指定时间(具体时间待通知,2016年网报时间参考:10月10-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兰州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同时将认证报告提交管理学院。
(二)现场确认
考生应于指定时间(具体以报考点通知为准,2016年各考点一般均在11月上中旬),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现场进行确认和图像采集,并缴纳报名费。逾期不再补办。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五、初试与复试
(一)准考证:考生应于教育部指定时间(具体时间待通知,上年度时间参考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该《准考证》在复试阶段也要使用,请妥善保管。
(二)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三)初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四)复试安排:2018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六、录取与培养
(一)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学制:3年,学校本部学费1.5万元/学年,异地移动课堂学费2万元/学年。具体学费标准按照当年甘肃省发改委的最新批复标准执行。
(三)学生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招生咨询
地点:兰州大学校本部齐云楼1217室
电话:************、8912970
邮箱:lzumpa@lzu.edu.cn
网址:http://ms.lzu.edu.cn
兰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兰州大学学校代码:10730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本部贵勤楼338室传真:************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邮政编码:730000
电子邮箱:yzb@lzu.edu.cn微信公众号:lzu-yz
网站:http://yz.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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