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兰州大学2021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为保障我院2021年MPAcc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成立MPAcc复试小组,负责MPAcc复试工作。
管理学院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小组,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
二、招生计划
2021年兰州大学MPAcc拟招收21人,其中包含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
三、复试名单确定
第一志愿报考2021年兰州大学MPAcc(代码125300),普通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21年兰州大学MPAcc复试分数线(总分235,英语70,综合145)。
四、复试方式
经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五、复试内容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和会计学,闭卷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
面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安排
(一)报到
报到时间:2021年3月23日15:00-18:00
报到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管理学院专用教室第三教室
(二)复试报名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3月21日18:00前将个人简历、本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发送至邮箱:lzumpacc@lzu.edu.cn,邮件命名格式为:命名方式为“姓名-考生编号-复试材料”。未按时提交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缴纳复试考试费50元/生,该费用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详见附件1),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证件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必须提供《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3)等(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3.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5.“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6.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7.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报到前3天完成复试考生疫情防控信息填写(见附件4),管理学院将提前向保卫处报备,办理复试考生进校手续。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测量体温正常后刷身份证入校。体温异常考生交由校医院负责做好临时隔离处置。未经报备的考生一律不准进校。如因考生未按时提供个人信息或提供个人信息有误无法进校影响考试者,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考试时间安排
1. 笔试
(1)会计学
时间:2021年3月24日上午9:00-12:00
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勤博楼管理学院专用教室第七教室
(2)思想政治理论
时间:2021年3月24日下午15:00-18:00
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勤博楼管理学院专用教室第七教室注:参加以上考试的考生须提前二十分钟携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对号入座。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
2. 综合能力测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时间:2020年3月25日-26日,8:00-12:30;13:30-18:30。
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管理学院专用教室第四教室
(五)复试成绩公布
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将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官方网站及兰州大学齐云楼12楼公告栏公示。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9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10%)×15%+(综合能力测试成绩×80%+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35%
总成绩将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管理学院信息公告栏进行公布。
(七)拟录取名单
1.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向后录取。
2.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单科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一个月内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八)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九)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管理学院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十)录取通知书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拟定于6月中上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十一)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重要声明
(一)公平、公正、公开是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原则。管理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ms.lzu.edu.cn)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等信息。
(二)为严肃考试纪律,保障广大考生权益,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兰州大学管理学院郑重声明:复试及招生过程严禁人情托请等任何干扰正常招生秩序或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八、信息公开公示
(一)管理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lzumpacc@lzu.edu.cn
联 系 人:王璐老师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齐云楼1219办公室
(二)管理学院申诉电话和邮箱
申诉电话:************
邮 箱:liyanxia@lzu.edu.cn
(三)兰州大学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
邮 箱:yzb@lzu.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室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和规定执行。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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