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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兰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

  根据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为保障高等教育研究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进行,成立一个复试小组,负责教育学专业复试工作。

  研究院成立技术保障小组,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二、复试名单确定

  (一)2020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同时符合高等教育研究院教育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二)通过研究院审核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

  (三)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经高等教育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复试由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部分组成,研究院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统一使用“钉钉”。

  (一)面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5月12、13日。

  (一)复试前工作流程

  1.研究院在5月7日前确定并公布复试名单及研究院联系方式,请考生登录研究院官网:http://eos.lzu.edu.cn/进行查看。

  2.考生将以下材料的PDF扫描件或照片,5月8日24时前“压缩包”的形式发至邮箱gdjyyjy@lzu.edu.cn,命名方式为“姓名-考生编号-复试材料”。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等材料(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

  (2)“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5)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7)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且本科毕业4年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9)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士激励措施的工作指南》(教人司〔2020〕41号)的通知精神,2020年我校将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考生(援鄂、获市级以上表彰、参与定点医院防疫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3.研究院对考生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缴纳复试考试费50元/生,该费用使用支付宝扫码支付,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支付码见附件1)。

  5.复试前研究院通过网络复试平台对各复试小组成员和考生开展宣传和培训,规范面试流程和要求。

  7.复试组秘书将在5月11日组织复试考生进行考前培训,与考生一对一进行线上“钉钉”平台使用,协助组织设备调试、讲解线上面试流程、注意事项、告知面试顺序。

  复试前考生须在电脑或手机上安装钉钉软件或APP,建议首选电脑+有线网络,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并添加复试组秘书钉钉(发送好友验证信息:“复试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严禁非复试考生恶意添加),以便接收学院复试顺序、《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3)、网络复试平台操作指南(附件4)等重要文件。复试期间保持手机畅通,保证所有设备电量充足,以便及时联系。(复试秘书钉钉名片见附件1)。

  8.面试期间,要求考生所在环境相对安静,尽量保证网络畅通,严禁面试期间接听电话等其他方式与外界交流,严禁考生所在面试环境有人员进出或现场有其他人员提示指导,一旦发现存在非独立作答情况即视为考试作弊,取消录取资格。

  (二)网络远程复试流程

  1.复试考生身份核验

  2.复试安排

  (1)面试:分为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研究院提前准备面试题库,由考生自行抽题后作答,面试小组成员可根据考生作答情况进行提问。

  面试时间:5月12、13日,上午8点-12点,下午1点30分-5点30分。

  面试平台:“钉钉”平台。

  面试流程:

  1)考前向考生发布通知,工作人员逐一筛查复试考生在线状态,提醒考生保证设备电量充足;工作人员通过手机联系未进入网络的考生,落实原因,酌情处置。

  2)进入面试室前,考生首先接受工作人员的视频邀请进行前期身份核验。收到等候通知的下一位考生做好准备,耐心等待身份核验工作人员的视频邀请。通过身份核验的考生接受复试组面试工作人员发送的视频面试邀请,进入视频面试室,开始面试环节工作。考生进入面试室,首先进行自我介绍,并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3)面试开始后由复试组秘书首先指导考生在题库中抽取一道专业试题进行回答(已抽取题目作废,每位考生仅有一次抽题机会),复试组成员提问,进行专业面试。

  随后,复试组成员进行专业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考生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由工作人员安排下一位考生进入面试室。

  5)面试结束后的考生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包括与其他考生交流试题,录制面试过程),如有违反将取消考生复试成绩。

  6)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7)复试专家组秘书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填写《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交研究院妥善保存。

  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如出现突发技术故障,影响复试工作正常进行的,由面试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复试安排或复试内容。复试期间网络断网时间过长或面试过程中视频停顿次数过多,学院可能会变更面试题目。一旦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行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研究院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队伍做好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

  3.复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记分。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8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50%+复试成绩×50%。

  公布时间:5月15日

  公布方式:在高等教育研究院信息公告栏和研究院网页对考生复试成绩进行公布。

  (五)拟录取名单

  根据总成绩排名和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七)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研究院采取函调等形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八)录取通知书

  拟定于7月中上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九)导师确定

  考生可登录兰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官方网站提前了解研究院各位导师的基本情况和研究方向,拟录取后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

  (十)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研究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信息公开公示

  在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eos.lzu.edu.cn/)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等信息。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gdjyyjy@lz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801A办公室

  (二)研究院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申诉电话:************

  电子邮箱:zmjing@lzu.edu.cn

  (三)学校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室

  复试期间防疫要求按照国家与地方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1:复试缴费码,复试秘书钉钉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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