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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保证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负责本院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评品德考核。

  二、基本原则

  实行差额复试,择优选拔。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实际录取人数的120%。

  三、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官网公布为准)

  四、调剂政策(详见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官网复试调剂通知)

  五、复试对象

  1、一志愿上线考生;

  2、经我院审核通过且同意参加复试的校外预调剂考生(最终调剂以接收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复试通知书为准)。

  注: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分专业招生计划、院内调剂办法将于5月8日发布;拟复试名单(包含经我院审核通过且同意参加复试的校外预调剂考生)于5月15日发布,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lzush.com.cn/)通知,避免错过复试各环节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复试,责任自负。

  六、线上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

  (一)时间与要求:请一志愿上线考生将复试材料务必于2020年5月11日17:00前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兰大二院研究生处邮箱ldeyyjszs@126.com,统一命名为“资格审查-序号-姓名-准考证号”(序号为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序号);经我院审核通过且同意参加复试的校外预调剂考生于5月16日12:00前提交复试材料,要求与一志愿上线考生一致。未按时发送或是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允许参加复试。所要求提交材料的原件在新生入学时进行查验,如后期审核发现录取与面试人员不符或提交虚假材料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复试提交材料: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提交材料中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等证件的照片或扫描件(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学院留存备查。

  2、“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扫描件,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扫描件。

  ■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5、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扫描件。

  6、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扫描件。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8、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须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扫描件。

  9、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士激励措施的工作指南》(教人司〔2020〕41号)的通知精神,2020年我校将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考生(援鄂、获市级以上表彰、参与定点医院防疫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在提交材料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10、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11、对于医学定向订单生,必须提供省级卫生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如不如实反映,一经核实,取消复试、录取、入学资格。

  (四)复试报名、考试费

  凡参加复试环节的所有考生均须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标准为50元/人次,复试考试费由学院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专款专用。考生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描学院官网公布的二维码进行线上缴费(后附缴费二维码)。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七、体检安排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八、线上复试安排

  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经第二临床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复试形式。复试由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两部分组成,学院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统一使用“钉钉”软件。各专业线上复试时间以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官网公布为准。

  复试包括面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由各招生专业组负责本专业考生的复试面试具体安排。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由各专业的复试小组成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时长每生不超过10分钟。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兰州大学第二医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报告。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专业素质和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实践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80%,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20%。

  2.面试流程:

  (1)模拟复试测试和流程培训

  1)学院将于5月15日公布各专业复试面试时间、复试组工作人员钉钉号。考生5月17日前务必向本人所在复试小组工作人员的钉钉账号发送好友验证信息(“复试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提前主动添加工作人员为钉钉好友。

  2)添加好友后,各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对复试考生进行线上身份验证和考前培训,向考生发布复试平台考生操作指南,讲解面试流程及注意事项、设备使用方法等。

  3)各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在复试面试前1-2天进行网络测试和复试模拟预演,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

  (2)面试当天

  1)面试时考生身份验证:考生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由复试组秘书核验。

  2)面试开始后由复试组秘书指导考生在题库中抽取一道专业试题进行回答(已抽取题目作废),复试组成员提问,进行专业面试。随后,复试组成员进行专业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考生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由工作人员协调下一位考生进入考场。

  4)面试结束后的考生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如有违纪将取消考生复试成绩。

  5)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6)复试专家组秘书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填写《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交学院妥善保存。

  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如出现突发技术故障,影响复试工作正常进行的,由复试小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复试安排或复试内容。一旦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行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学院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队伍做好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

  3.面试注意事项(面试具体详见网络复试平台考生操作指南):

  (1)考生进行视频面试时必须在单独空间全程独自进行。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每次仅允许1名考生进入复试软件系统参加视频面试,医院纪委及研究生处工作人员随机进入会议室抽查,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

  (2)考试面试过程中须视频面试工具应置于前部使摄像头能覆盖全身范围,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要确保视频画面中个人五官无遮挡,身份证、准考证上所有信息无遮挡,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得遮挡耳朵,不得佩戴耳饰,面试不得使用耳机。如后期审核发现录取与面试人员不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九、录取

  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分考试类型(统考、单独考试、少数骨干)和培养类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面试成绩×40%。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面试成绩<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

  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一个月内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一)信息公开

  医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布在医院官网(兰州大学第二医院http://www.lzush.com.cn/)。研究生招生信息以医院网站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二)咨询、申诉渠道

  学院申诉电话:研究生处************

  学院纪委************

  学院申诉邮箱:ldeyyjszs@126.com

  医学院申诉电话:************

  医学院申诉邮箱:yxyyjs@lzu.edu.cn

  学校申诉电话:************

  学校申诉邮箱:yzb@lzu.edu.cn

  十一、复试期间防疫要求按照国家与地方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和兰州大学医学院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

  附件3: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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