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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兰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保证我院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兰州大学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1、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专业学位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调剂

  具体调剂办法参看兰州大学法学院网站发布的《兰州大学法学院2019年法律硕士(非全日制)接收调剂通知》、《兰州大学法学院2019年法学、法律硕士(全日制)接收调剂通知。

  三、复试

  (一)复试对象

  参加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法学院且符合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以及申请第二志愿调剂兰州大学法学院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

  (二)复试方式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笔试按专业设置考试课程,http://yz.lzu.edu.cn/lzupage/2018/09/19/N20180919171131.html,闭卷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

  面试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察(含英语口语、听力测试、实践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安排

  1.报到

  报到时间:3月14日8:30-12:00,14:30-17:50

  报到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16楼1620

  注:考生往返路费、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复试考试费: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笔试科目(含同等学力加试)30元/门/生,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生。

  复试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原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有《学位证》的提交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以上材料需A4幅面纸复印)

  “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以备查。

  对于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上线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其他所需补充材料:

  (1)符合B线考生材料:在法学院网站下载B线考生申请表,如实填写,报到时与其他复试材料一并上交。

  (2)全日制学习方式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调剂的考生材料:提交个人关于变更学习方式的书面申请一份,单独交学院办公室齐云楼1628。

  2.体检

  时间:3月14日上午8:30之后

  地点:兰州大学校医院(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

  注:报到时领取体检表后,空腹,带有效证件,一寸照片1张,体检费40元。不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3月14日下午13:00

  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齐云楼,报到当天领取《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考生如实填写并签名,具体考场安排报到时查看。

  ②专业课笔试

  时间:3月15日下午13:00-16:00

  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具体考场安排报到时查看

  ③面试

  时间:3月16日-3月18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17楼

  面试注意事项:专业面试与英语面试交替进行,排名顺序哪个先到先参加哪个复试

  4.复试成绩公布

  时间:3月20日下午五点之前

  方式:在学院信息栏及学院网站公布

  四、录取办法

  1.拟录取名单确定:各专业根据复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招生计划,确定本专业招生拟录取名单。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50%+复试笔试成绩×20%+复试面试成绩×30%。

  2.不予录取情况说明

  复试成绩不合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

  注:在职拟录取考生请在复试成绩公布后到学院办公室1628签订三方协议。(截止时间:2019年3月22日)

  五、信息公开及投诉渠道

  1.学院申诉渠道

  电话:0931—8915329

  邮箱:jwhe@lzu.edu.cn

  部门:兰州大学法学院党委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1714室

  邮编:730000

  2.学校申诉渠道

  电话:************

  信箱:yzb@lzu.edu.cn

  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319室

  邮编:730000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兰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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