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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及《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公共卫生学院成立了3个复试小组,对考生外语交流、专业基础和素养、思想政治和道德修养等进行全面考核。

  招生计划:(在复试前面向考生公布)。

  二、调剂政策

  (一)调剂原则

  1.申请我院调剂复试的考生,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2018年有关调剂要求和《兰州大学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型硕士:被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为“一流大学”(不含“一流学科”,下同)建设院校或报考专业学科排名(以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准,下同)在A-及以上的“普通全日制”,且为“一流大学”建设院校或毕业专业学科排名在B+及以上院校的毕业生。

  3.公共卫生硕士:被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为“一流学科”(含“一流大学”,下同)建设院校或报考专业学科排名在B及以上的“普通全日制”,且原则上为“一流学科”建设院校或毕业专业学科排名在B-及以上院校的毕业生。

  4.不受理同等学力和独立院校毕业的考生调剂申请。

  5.学科门类要求

  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并在统考科目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之间调剂;报考学术型有关专业的考生,在符合调剂要求情况下,可调入公共卫生硕士专业;报考全日制公共卫生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学术型各专业。

  (二)调剂需求

  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型硕士: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100402)、卫生毒理学(100405)2个专业接受调剂。

  2.公共卫生硕士(105300)专业接受调剂。

  (三)调剂优惠政策及程序与《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办法》中一致。

  三、复试与录取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全面考察、科学选拔、注重能力、身心健康;

  (三)以人为本、严格规范、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四、复试对象

  所有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及符合我院调剂要求并已确认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具体以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名单为准)。报考、调剂我院学术型研究生的,可根据个人志愿于复试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调剂申请,参加调入专业学位的复试;也可以在原报考专业参加复试,复试后以书面形式申请调入学院其他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型;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学术型专业参加复试和录取。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选拔。

  五、复试报到

  (一)所有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等证件原件(有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位证》)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报到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递交户籍证明、民族成份证明和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

  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四)同等学力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国家英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以上有关证件、证明不全的资格审核不合格,不准参加复试。

  六、复试形式

  (一)笔试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

  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占综合面试总成绩的20%。学院将设置听力测试环节,听力成绩占综合面试总成绩的15%,口语测试成绩占综合面试总成绩的5%。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综合面试总成绩80%,采取参与式讨论、无主题讨论、案例分析等方式。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在复试阶段将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在报到时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

  (四)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体检,时间地点见复试具体安排。考生在报到时需扫码缴纳40元体检费,学院将加盖公章的体检表发放考生。考生填写基本信息、粘贴照片(一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后携带体检表到校医院按规定时间段体检(需空腹)。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不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2018年3月19日-21日

  (二)复试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勤博楼公共卫生学院

  (三)复试考试费: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笔试科目(含同等学力加试)30元/门/生,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生。复试期间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

  表1复试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
2018年3月19日(星期一) 9:00-12:00 报到、资格审查、缴费、体检 公卫学院四楼4010会议室校本部校医院
14:30-17:30 专业课笔试 杏林楼5教
19:00-22:00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公卫学院四楼4004、4010会议室
2018年3月20日(星期二) 8:00-12:00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等专业学术型考生联合面试(面试结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公卫学院四楼4004、4010会议室
14:00-18:00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硕士联合面试(面试结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公卫学院四楼4004、4010会议室
19:30 2018年学院研究生招生情况通报会。(自愿参加) 公卫学院四楼4008会议室
2018年3月21日 9:30-12:00 成绩公示 公卫学院四楼4007办公室
(星期三) 师生互选申请书提交

  备注: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等候区在勤博楼4008会议室。

  表2专业课笔试科目

 学科专业  笔试科目  时间、地点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高级流行病学或高级卫生统计学 2018年3月19日14:30-17:30杏林楼5教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环境卫生学或劳动卫生学
 卫生毒理学  毒理学基础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儿少卫生学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卫生事业管理
 公共卫生硕士  卫生事业管理

  备注:被调剂考生专业课笔试科目可根据原报考专业选择笔试科目,也可选择拟调剂专业笔试科目。

  八、复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5%+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20%+复试综合面试成绩(含复试外国语口语及听力×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80%)×25%

  九、拟录取

  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20)、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复试期间弄虚作假、有作弊行为者;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将不予录取。

  十、导师确定

  采用师生互选的方法确定研究生导师。在考生复试前,在学院四楼公告栏公布研究生导师招生指标、研究领域、对考生学术背景要求和联系方式,供考生参考。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向学院提交导师签字同意指导的书面申请书,作为学院确定导师的参考依据。学院对导师和拟录取考生互选结果可进行微调。

  十一、申诉渠道

  学院申诉电话:************

  学院联系人:赵老师

  学院电子邮箱:zhaonj@lzu.edu.cn

  学校申诉电话:************

  学校电子邮箱:yzb@lzu.edu.cn

  十二、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公共卫生学院

  2017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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