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商学院2008年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兰州商学院始建于 1958 年,是黄河上游甘、青、宁三省(区)唯一的高等财经类本科院校。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原国内贸易部领导, 1998 年 7 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撤并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决定》文件精神,实
兰州商学院始建于 1958 年,是黄河上游甘、青、宁三省(区)唯一的高等财经类本科院校。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原国内贸易部领导, 1998 年 7 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撤并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决定》文件精神,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多年来,学校秉承“博修商道”的校训, 坚持“质量特色立校、科技创新兴校、人才管理强校”的办学理念, 发扬“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甘肃精神和“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为国家特别是西北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 3.6 万名各类经济管理人才,现已成为黄河上游甘、青、宁三省(区)重要的财经类专业人才教育基地、经济管理研究与咨询基地及财经类在职干部和人员培训基地。在总结长期办学经验的基础上,学校确定了今后的发展目标,即通过 5-10 年的建设和发展, 使兰州商学院发展成为在西北地区有重要地位、全国同类院校中有一定影响的教学型财经大学 。
为了加快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高等教育教学和管理人员学识水平,经国务院 学位委员会《关于 2008 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 2008 〕 33 号) 批准,我校 2008 年面向全国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如下:
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经济法学、会计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
一、报考与录取
1. 报考条件
2005 年 7 月 31 日 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 2 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 含 “ 两课 ” 、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 )、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 报名方法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 7 月 3 日— 7 月 17 日,通过互联网登录教育部学位中心主页( http://www. cdgdc.edu.cn/zz08.html )或我校报名网站 ( http://www.lzcc.edu.cn ) ,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于 7 月 18 日至 19 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楼 701 室)进行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要特别注意身份证的有效期,报名和考试时均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
3. 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 2008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考生须打印资格审查表,并将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4. 考试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GCT )、专业基础课,共计 3 门。 GCT 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 GCT 成绩当年有效。 GCT 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 GCT 试卷满分 400 分,每部分各占 100 分,考试时间为 3 小时。试题全部采用客观选择题。 GCT 全国联考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05 年版)
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专业基础课满分 150 分,考试时间 3 小时,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
政治理论在 录取前由我校组织考试。
我校 2008 年高校教师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专业、招生名额、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如下:
招生专业 | 招生名额 |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考试方式 |
国民经济学 | 2 | ① GCT ② 西方经济学 ③政治理论 | 《西方经济学》(宏、微观),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年 9 月第 3 版 | ①实行全国联考; ②学校单独命题,全国同一时间考试; ③学校单独命题,录取前组织考试。 |
区域经济学 | 3 | |||
财政学 (含税收学) | 2 | |||
金融学 (含保险学) | 4 | |||
产业经济学 | 2 | |||
国际贸易学 | 4 | |||
统计学 | 2 | |||
数量经济学 | 2 | |||
经济法学 | 3 | ① GCT ② 经济法学 ③政治理论 | 《经济法学》,杨紫 烜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第 2 版 | |
会计学 | 3 | ① GCT ② 会计学 ③政治理论 | 《基础会计学》,张劲松、谭旭红主编,科学出版社, 2007 年 7 月第 1 版 | |
企业管理 (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 3 | ① GCT ② 管理学 ③政治理论 | 《管理学》,周三多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年第 2 版 | |
合 计 | 30 |
5. 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下达给我校的招生限额, 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 我校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二、 培养与学位授予
1. 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 3 年。
2. 培养目标
结合专业工作实际需要,使学位获得者既掌握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又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强的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实事求是、严谨的科学作风和综合运用科学技术理论、方法和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培养方式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将参照同专业普通硕士研究生制定培养方案,同时加强教育理论、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根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特点,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分段集中授课与指导阅读、研究相结合。学员在读期间,一切关系均在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其所有待遇。
4 .论文及学位授予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修完规定课程后,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完成学位论文者可向我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相应专业的硕士学位。
三、学费
每人每年 8000 元,三年总计 2.4 万元,分年度收取。
四、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 496 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
传 真: ************
Email : yanban@lzcc.edu.cn
研究生处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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