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兰州理工大学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我校成为首批招生单位。2014年我校将在16
八、录取与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专业课考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照片左下角和审核意见栏均需要盖章);将该表提交我校研究生院研招办申请资格审查。
如果因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能被学校录取者,责任由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核实,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一个环节,我校将立即取消其考生录取资格。
九、学位授予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学位论文(设计)答辩。学位论文(设计)答辩通过者,可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详细情况可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或者咨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欢迎各大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教培中心与我们联系,为贵单位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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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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