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实施办法
为鼓励更多的优秀外国留学生来我校学习,特别是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特设立留学生校长奖学金奖励自费来我校学习的各类外国优秀留学生。一、奖
三、评选条件
1、A类和B类
(1)申请人须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校纪校规;
(2)学业成绩优秀(各门功课成绩均在85分以上)、表现突出;
(3)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及其他各类奖学金。
2、C类
(1)申请人须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校纪校规;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各门功课成绩均在80分以上);
(3)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4)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及其他各类奖学金。
四、奖学金申请办法
1、申请奖学金的留学生须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在校留学生可向国际合作处申领申请表,准备来校的留学生可通过电子邮件申领申请表;
2、申请截止时间为每年6月30日;
3、在校留学生需提交:
(1)本科生须提供本学年的成绩单(本学年考试未结束,成绩单可于考试结束后补交);
(2)硕士、博士留学生除提供本学年的成绩单外,还需提交研究成果情况和导师推荐意见。
4、准备来校的留学生需提交:
(1)本科生除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中学校长签署的推荐信;
(2)硕士、博士留学生除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研究成果、论文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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