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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为确保招收研究生的质量,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第一条目的与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以确保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质量。

  第二条组织管理

  按学校有关规定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

  成立复试组,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能力复试等工作。

  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研究生复试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三条复试对象及招生名额

  (一)复试对象

  1.复试对象为参加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二区复试分数线(包括总分与单科成绩分数线)的考生,以及参加2018年法学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二区复试分数线(包括总分与单科成绩分数线)的考生。

  2.此次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按学校规定确定为130%以上。

  (二)招生名额

  法学院共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28人。

  第四条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通过当场答问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责任心、纪律性、心理健康等。

  (二)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考察听力和口语水平,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通过师生互动形式考察考生听力理解能力、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

  (三)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分。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通过当场答问形式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同等学历(含专科学历、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考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加试两门专业课。考试科目为:经济法、民事诉讼法,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3月31日14:30—17:3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一(经济法)笔试;

  3月31日18:30—21:3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二(民事诉讼法)笔试。

  第五条复试时间、流程

  此次复试时间为:3月29-30日。具体安排如下:


项目

时间

地点

备注

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29日

(星期四)

 

 

 

全天

 

 

 

法学院会议室

(综合大楼11楼B1110)

1.考生报到时须携带如下证件和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携带:①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大学期间前7个学期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③学籍证明(学信网上截图打印)。

(2)往届毕业生应携带: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④学历及学位证明(学信网上截图打印)。

2.考生报到时须填写并提交“研究生复试考生情况登记表”(下载路径:见本通知附件)

体检

 

3月29日8:00开始(全天均可)

 

兰州理工大学校医院

1.空腹抽血项目在早上9:30之前进行。

2.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3.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体检,检验项目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9]304号)规定的体检科目执行。

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专业知识面试

 

3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00

 

 

具体地点报到后通知

1.分小组分别进行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及专业知识面试。

2.每位考生面试具体时间报到时另行通知。

3.考生应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在通知面试的时间内擅自离开而延误面试的,不再另行安排。

  第六条复试成绩评定及合格标准

  (一)复试成绩的评定

  1.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的成绩,在考生回答完问题后,由复试小组教师当场分别独立评定。每名考生单科(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面试、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最终成绩为相应复试小组全体成员评定成绩的平均成绩。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由复试领导小组指定的老师评定。

  3.考生复试成绩构成:外语水平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专业知识面试成绩×40%。

  (二)复试合格标准

  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面试、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所得成绩均达60分以上的,即为复试合格。任何一项成绩未达到60分的,即为复试不合格。

  第七条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构成及录取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构成: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5+复试成绩×40%。

  2.严格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录取。

  3.复试不合格的、复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存在替考、舞弊等不符合录取要求问题的,不予录取。

  第八条费用

  1.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由考生承担。

  2.资格审查时收取复试费用90元(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9]304号)。

  3.体检费用40元(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9]304号),由兰州理工大学校医院收取。

  第九条参考书

  (一)专业知识面试参考书: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联考考试指南》,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

  1.李昌麒:《经济法学》,法律出版社,2016

  2.江伟:《民事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第十条奖、助学金

  (一)硕士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旨在吸引、奖励优秀生源。新生奖学金按以下条件分三个等级评定:

  1.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6000元。

  奖励对象:推荐免试攻读(以下简称“推免生”)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

  2.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

  奖励对象: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3.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

  奖励对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二区线;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本科毕业的调剂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二)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特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年。评定比例以当年省上下达比例为准。

  2.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10%。

  3.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20%。

  4.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30%。

  联系方式

  电话:************赵老师传真:************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邮编:730050

  乘车路线

  (1)兰州火车站:兰州站向西400米海天新都站11路至兰州理工大学站;兰州西站内129始发站至兰州理工大学站;出租车全程费用在30元以内。

  (2)兰州中川机场:乘机场大巴到东方大酒店(约30元),转乘1路公共汽车至西关什字站(1元),转乘139路或111路公共汽车至兰州理工大学站(1元);或乘坐机场高铁至兰州西客站(18.5元),转乘139路汽车至兰州理工大学站(1元);或乘出租车全程费用在200元以内。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2018年3月21日

  兰州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考生情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政治

面貌

 

准考证号

 

本科学校、学院

 

本科

专业

 

复试学院

 

复试专业代码

 

复试专业名称

 

考生自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生的奖励和惩处,其中必须注明研究生入学考试中是否有作弊、违纪、违规行为):

 

 

 

 

 

 

 

 

 

                                                             签字:

                                                                 年  月  日

考取硕士研究生后的设想和要求:

 

 

 

  说明:1、本表由考生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在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交复试学院,学院与复试记录表放到一起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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