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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关于2008年全国统一招生入学考试的说明 

1.2008年我校41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在教育部正式批准下达后公布。

2.报考条件

a.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b.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c.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d.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同等学力报考者在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专业的主干课程,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填报信息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至14日。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应届考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非应届考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校外考生可在各市招考办或在读学校现场确认,本校考生现场确认将集中进行,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填写报考信息时,应该注意:

a.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b.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c.仔细核对所填报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如报考类别、考生来源、证书、证件编号、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等,避免因疏忽而影响后期录取。

d.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需按推免生报名并现场确认,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e.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5.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大致为2008年1月中旬(具体见准考证)。我校招生考试的初试科目分别为政治理论(101)、外语(2××)、业务课一(3××或6××)、业务课二(8××)四个单元。每个单元中列出两种以上科目的,考生应结合自己情况任选一种,否则,由我校招生部门指定。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外语满分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

二、关于招收在职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单独命题进行入学考试的说明

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我校从1987年开始已连续20年组织单独考试工作,报考单独命题考试的考生应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命题入学考试。

1.招生类别

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一般应限于用人单位推荐的作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的考生,其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一律回原单位工作。

2.学习年限为二年半至四年。

3.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统考报考条件中a, c, d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4.报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填报信息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报考点代码为2127,报考点名称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现场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至14日。

5.考生凭所在单位推荐报考介绍信(注明报考类别),业务骨干证明(附支撑材料),最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专家推荐书(两份)等材料到我校研招办现场确认,同时交纳报名费,领取有关报考材料,由考生及所在单位及时填写后寄回我办,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6.考试日期与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一致,考试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注明(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7.考试科目:①单独考试政治理论(111);②单独考试外语(211,212,213);③单独考试数学(711),注:网报时为统考数学(3××),在考试时将改为711;(4)专业基础课(8××)。(注:考试科目中未列002组(单考生)的专业代表该专业不招收单考生)。

三、一志愿考生优惠政策

为了吸引优秀考生报考我校,改变我校生源结构,提高招生质量,我校拟对2008年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给予如下优惠政策:

1、优先使用计划内名额(公费)。

2、若计划内名额已满,优秀的考生可考虑免交培养费。

3、对家庭确实困难的考生,学校将酌情给予减免培养费或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

注:我校研究生培养费两年半共计7000元/生。

通信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7号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23000

电 话:************

传 真:************

网 址:http://202.199.224.25

电子信箱:335046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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