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MBA、MPA、MPACC考研复试工作办法
2017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MBA、MPA、MPACC考研复试工作办法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做好我校2017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字[2006]4号)、省招考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辽宁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10]9号)及《辽宁工程技术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我校2017年MBA、MPA、MPAcc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在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学院成立本学院相关专业硕士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于3月24日前报MBA教育中心。
复试笔试工作由MBA教育中心统一组织实施。MBA、MPA考生笔试科目为英语;MPAcc考生笔试的科目为专业课(会计实务、财务管理)。
各二级培养单位负责考生综合能力面试工作。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根据参加复试考生多少可组成多个),并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复试小组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和外语水平测试小组构成,分别设组长、秘书各1名。其中专业(学科)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外语水平测试小组由1名基础外语教师和2名专业外语教师组成。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复试具体名单、时间确定
1、2017年报考我校MBA、MPA、MPAcc硕士的考生,凡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由MBA教育中心电话通知参加复试(一般复试前3-4天)。
2、复试具体时间安排,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4-25日;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31日-4月1日。
3、复试笔试工作结束后,考生到相关学院参加综合能力面试(具体联系所报学院)。
4、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MBA教育中心统一组织。报考葫芦岛校区所属学院的MBA、MPA考生和MPAcc的考生在葫芦岛校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阜新校区所属学院的MBA、MPA考生在阜新校区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全日制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4日,8:30-15:30;
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3月31日,8:30-15:30;
具体地点:葫芦岛校区行政楼603室(咨询电话0429-5310482);
阜新校区鸿儒楼109室(咨询电话0418-3351814);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方法见学信网)。
5、提交一篇与当前时事、政治相关的论文(打印版),题目字数不限,用以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外语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每科各100分。复试笔试成绩低于学校确定的最低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2、复试外语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任一科低于学校确定的最低分数线,均不予录取。
3、初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按权重60%、25%、15%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课程考试为2小时,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MPAcc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相关学院组织)。
五、录取
依据考生初试、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体检等情况,由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初录取名单。
六、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